1999年,我在《江海學刊》上發表了《文化詩學是可能的》一文,曾認為:“從文化視角中來考察和研究文學,這是一個獨特的視角。這個視角的意義在於,它不是從文學的微觀視角來考察研究文學,而是從宏觀的文化視角來考察研究文學。不是從單一的學科來考察文學,而是從跨學科的視角來考察文學。”[1]我至今仍堅持認為,要擺脫文學理論的危機,其路徑就在於走多學科綜合研究的道路。作為一種方法論的變革與更新,我多年來一直倡導的“文化詩學”,則正為文藝理論的蓬勃生機提供了可能。文化詩學不同於過去文藝理論單純的概念玄辯、邏輯推演,而試圖徹底擺脫這種認識論、本質論的陳舊模式,通過深入文學作品的內部研究其文化意義的載體,通過文學的文化樣式與異文化之間的影響研究文學與語言、神話、政治、曆史、哲學、倫理等文化形態間的互動關係。可以說,通過“文化”的中介或紐帶,“文化—詩學”的互動互構,不僅超越了單一的學科視角,還從傳統的“內部研究”與“外部研究”的割裂中跳出,為文學研究提供了一條更加寬廣、更具學理,也更為有機係統的闡釋學方法。
當然,正如我在另一篇探討《“文化詩學”作為文學理論的新構想》一文中所提出的“文化詩學的旨趣首先在它是詩學的,也即它是審美的,是主張詩情畫意的,不是反詩意的,非詩意”[2]的一樣,“文化詩學”要堅持文化視野走多學科綜合研究之路,其“文化”首先在於它的“詩學”前提與“審美”旨趣,即“審美文化屬性”。也就是說,“文化詩學”的基本視點與理論訴求就在於重視和強調文學的審美文化屬性。那麽,為什麽要強調文學的審美文化屬性?堅持文學研究的審美文化屬性其目的與特色何在?作為“文化詩學”的理論支撐點,“審美文化”與曆史語境與文學研究之間又該如何達到互動、互構的關係呢?這就是我們要重點闡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