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羅(Roe)以職責、能力、技能為標準,把職業分為6個水平,分別是專業和半專業,技能、半技能和無技能以及小商業類。同時也把職業分為8個領域:一般文化、藝術與娛樂、戶外、科學、技術、服務、商業接觸以及組織。研究表明,職業與個體能力聯係不大,存在相互獨立的關係。羅假定,根據職業活動過程中人際關係的程度和性質, 8種領域之間的關係可以用一個特定的圓形排列來表示(見圖3-1),鄰近的領域比不鄰近的領域在人際關係的程度和性質方麵更相似。
圖3-1 羅的圓形模型
資料來源:劉長江,郝芳.職業興趣的結構:理論與研究.心理科學進展, 2004,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