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是在工作。由此我們就可以做一個簡單推理:如果一個人在工作中的體驗,以負麵的、消極的感受為主,那麽顯然可以認為這個人的生命質量值得質疑;相反,如果一個人在工作中的體驗,主要是快樂、稱心如意,那麽顯然這個人的生命質量則可被人稱羨,這就是職業幸福感的意義所在(葛喜平, 2010)。
(一)職業幸福感是建功立業的動力源
職業幸福感缺失,首先影響工作熱情,使個體沒有活力,感到自己的身心處於極度疲憊的狀態。其次是去人格化,即刻意在自身和工作對象間保持距離,對工作對象和環境采取冷漠、忽視的態度,對工作敷衍了事,個人發展停滯,行為怪僻,提出調離申請等。最後是工作中產生無力感或低個人成就感,即傾向於消極地評價自己,並伴有工作能力體驗和成就體驗的下降,認為工作不但不能發揮自身才能,而且是枯燥無味的煩瑣事務。這種狀態對工作具有極強的破壞力。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密蘇裏州立大學和伊利諾斯州立大學三所高校的心理學家通過分析調查275名誌願者的性格、健康條件和幸福感受等,發現學習工作中擁有幸福感的人比心情壓抑的人更容易取得成功。對此心理學家解釋說,比起其他人來講,擁有幸福感的人傾向於尋找生活和工作中新的奮鬥目標,從而憑借其積極向上的情感動力,更容易接近成功的目標。因此我們認為,職業幸福感是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進而建功立業的動力之源。
(二)職業幸福感增強團隊凝聚力
心理學把人際的和諧作為幸福感的社會支持因素,認為具有良好的社會支持的個體會有較高的主觀幸福感、較高的生活滿意度和較低的消極情感。在職業生活過程中成員之間相互信任,能夠坦誠、開放、平等地溝通與交流,人際關係和諧,成員身心愉快,參與願望強烈,工作中則充滿了熱情與活力。並且,從情感上對組織信任,進而產生共同的使命感、歸屬感和認同感,即形成團隊精神。團隊精神是團隊成員共同認可的一種集體意識,是顯現的團隊成員的工作心理狀態和士氣,是團隊成員共同價值觀和理想信念的體現,是凝聚團隊、推動團隊發展的精神力量;團隊精神是員工思想與心態的高度整合,是員工在行動上的默契與互補,是小我與大我的同步發展,是員工之間的互相寬容與理解。由於員工受到了充分的尊重,才華得到充分的發揮,反過來逐漸強化團隊精神,並進而保證組織的高效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