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小說代表自己的風格,那麽,劇本對於石康而言,根本無風格可言。他說:“因為它隻是用於拍攝的一個藍圖,除非我自己來拍攝,製作一部戲,才能對風格有所影響。當這件事由別人去幹時,當然裏麵就剩下別人的風格了。”
石康從1993年開始劇本創作,並著有電影劇本《大腕》、《北京風情畫》、《新搖滾青年》、《普通生活》、《英雄時代的終結》等。他認為,編劇是一個大眾娛樂提供者,是一個為演員與導演提供素材,叫他們通過屏幕討觀眾喜歡,讓與此有關的人生活下去的工作。“所以,劇本裏,隻能講討人喜歡或引人注目的空話,講得越漂亮越好,越能打動觀眾或是欺騙觀眾越好,觀眾高興了,你就能混了,所以嘛,寫劇本基本上就是編瞎話,與小說寫作正相反。對於我,這兩種工作之間沒什麽影響,一寫劇本,我就變成一個騙子,把所謂理想講出來給別人聽,寫小說時,我直麵現實,並且長舒一口氣——總算可以對讀者講幾句實話啦。”
對於真實,石康說:“我認為即便是小說,也要講究誠實,它應該被寫書的人奉為金科玉律。首先是誠實,然後是藝術的技法,最後再填進審美因素。沒有經曆而寫出的東西最終隻能是美麗的謊言。小說並不是給你增添娛樂的東西,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在向你介紹生活經驗。說實話,說自己了解的事物,把真實的生活經驗拿來與讀者分享,不管這經驗多丟人。我認為,隻有這樣,這位作家才稱得上是有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