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視藝術的題材特質鑒賞
薩繆爾·亞曆山大指出:“藝術家的勞動並非始於藝術品所依據的業已完成的經驗,而是始於題材所喚起的**”“詩人的詩是使他激動的題材從他身上榨出來的。”J.杜威在分析薩繆爾·亞曆山大的這段話時,不無感慨地說,“真正的藝術品是在內在的力量與環境條件的相互作用中完整經驗的形成”“表現出的東西是作用於表現者的自然的驅力和傾向的客觀事物的壓力從他身上壓出來的——表現絕不是這驅力和傾向的直接和純粹的流露”“構成藝術品的表現行為的形成不是瞬時的爆發,它需要一定的時間”“最後一點看法是,當對題材的**深入發展時,它便會誘發出以往的經驗中積累下來的若幹態度和意義,使它們進入活動狀態,從而變成了思想、情感以及帶有情感色彩的意象。被一種念頭或一種景象所激動便是靈感的誕生……”據此,杜威得出了“藝術是選擇性的”結論。他指出:“不斷發展的情感在一係列行為中對材料進行強有力的選擇,從大量的數量上有區別、空間上有間隔的事物中提取原料,再把某一種事物中集中反映它們共同價值的抽象結果進行濃縮。情感的這種功能創造了藝術品的“普遍性”。[2]毋庸諱言,杜威對題材也是非常重視的,他在這裏實際上已揭示出了藝術家創作過程中所存在的題材篩選問題,認為正是通過選材——“提取材料”“進行濃縮”“創造了藝術品的‘普遍性’”。他說:“藝術家把他們直接體驗到的東西的性質作為題材”。由於這些題材曾一次次使藝術家激動,於是在創作過程中,“內心流動”“與歡笑和痛哭一起釋放出來”。正由於此,他指出,“沒有激動,沒有不安,也就沒有表現”。由此可見,題材是使藝術家激動、不安和表現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