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計劃1、3、4假定沒有盟國協助美國抗擊軸心國的聯合進攻,計劃2和5的基本政治假定則是與英法結盟。雖然考慮了結盟的可能性,但計劃人員仍把在沒有盟國的情況下單獨抗擊德日攻擊、保衛西半球列為重點,因為“除了在西半球進行防禦,其餘任何一種戰略都得不到政治上的支持”[88]。因此,專注於西半球防禦的“彩虹”計劃1是其他4個計劃的基礎前提。
“彩虹”計劃2、3強調在太平洋采取攻勢,前者設想有盟國英法的支持,在1939年戰爭爆發初期,它一度貼近時局;後者則更像是原來的“橙色”計劃。“彩虹”計劃4則是擴大版的“彩虹”計劃1,在法國投降後,應形勢發展而製訂,強調的仍是西半球的防禦。相對於其他4個計劃,“彩虹”計劃5更接近美國參戰時的現實情景,“盡管當時並未預見會如此”[89]。
1941年8月6日,聯合委員會正式取消了“彩虹”計劃2和3,1942年5月4日正式取消了“彩虹”計劃1和4。建立在援助英國基礎上並以“德國第一”為主要戰略原則的“彩虹”計劃5,成為美國參戰後的戰略計劃。
應該說,盡管“彩虹”係列計劃的最終命運不同,但其製訂和修訂的意義重大,就如軍史學家史蒂文·羅斯所言:“國家的政治和軍事領導人在開戰之前就達成了基本的戰略決定用以指導聯盟戰爭,這在美國曆史上還是第一次。”[90]另一位美國軍史學家莫裏斯·馬特洛夫也指出,這是“美國第一次在參加一場戰爭之前,就有相當超前的關於如何進行這場戰爭的戰略思想”[91]。
然而,即使“彩虹”計劃5也主要是一份軍事作戰計劃,並非更全麵的國家戰略。當時任職於陸軍總參謀部戰爭計劃局的阿爾伯特·魏德邁(Albert C.Wedemeyer)少校認為,即使是新製訂的“彩虹”係列計劃,實際上也隻是美國針對外來入侵以純軍事的方式作出反應的應急方案而已。[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