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問卡拉斯怎麽看流行音樂,為什麽不唱一些流行歌。我猜不是指專攻流行音樂,而是在類似晚會那樣的場合偶爾唱一兩首,以示親民。瑪麗亞·卡拉斯回答說:“普契尼就是我的流行歌曲啊。”
我已經記不清這句話的出處了,20世紀90年代我看了太多卡拉斯傳記,很有可能記竄,因此我不為上述說法的真實性打包票。反正,留下印象的就是,在歌劇界的頂端,普契尼已經極為通俗。我最初嚐試聽歌劇雖然不是從《波西米亞人》或《蝴蝶夫人》開始,但普契尼的魅力是不難理解的:一是故事接地氣,多半是平民百姓的事兒;二是音樂感情充沛,直接訴諸心靈。
出於偶然的原因,我聽的第一部普契尼作品是《托斯卡》,不是1953年的卡拉斯版經典,而是1972年的祖賓·梅塔版,蕾昂泰茵·普萊斯、多明戈和謝裏爾·米爾恩思從年齡和氣質均非常吻合角色。雖然我那時幾乎不看視頻版,也不讀劇本,但隻消聽他們三人唱,兩個小時便全是戲。相比之下,威爾第更像是在擺姿勢了(他們仨的威爾第實際上要比他們的普契尼更為地道,地位也更高,不過那是我後來才領略的)。普萊斯在1955年便在美國電視上唱過這個角色,那時她仍未走紅。我至今也沒見過那個版本,但我知道那時的電視技術非常初級,棚裏的錄像必須一氣嗬成,不容出錯,錯了改不了,也很可能是直播,因為那時仍沒有錄製條件。從種族政治的角度講,讓一名黑人歌唱家演托斯卡也算是一大冒險。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卡拉斯的錄音已問世,凡是聽過卡拉斯現場或錄音的,沒法想象關於托斯卡的不同演繹,如果現在有誰敢把“為藝術為愛情”唱成莫紮特的風格,估計第二天就得失業。總之,故事決定了托斯卡從上場到最後跳樓,一直處於情感的懸崖上。她是一個敢愛敢妒忌也敢恨的女人,這樣的女人在歌劇裏令人著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