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藝術分類問題及各門藝術的特征,不但可以對藝術有整體和全麵的了解,也可以把握特定門類藝術的具體特點,同時還有利於深入認識各門類藝術的創作和鑒賞活動。
1.藝術門類的多樣性
藝術的門類是多種多樣的,它隨著社會曆史和藝術自身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在發展過程中,有些消失了,有些保存並不斷發展,又產生出新的藝術門類。各種藝術的發生與發展,同一定的社會語境需求相適應。在一定的物質生活基礎上,社會語境需求不斷增加,促使藝術門類日益向多樣化發展。
原始狀態的藝術一般隻有兩種類型,造型藝術與歌舞藝術。關於原始歌舞,戰國時期編纂的《呂氏春秋》中的《古樂篇》有這樣的記載:“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從這段對遠古歌舞的描述中可以看到,原始歌舞是舞蹈、音樂、文學“三位一體”的,還沒有具體的分門別類。隨著社會生活的不斷發展和藝術自身的成長壯大,藝術的門類開始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漢代人寫的《毛詩序》就對詩、歌、舞之間的聯係和區別作了分析:“詩者,誌之所之也,在心為誌,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作者指出詩、歌、舞三種藝術之間有內在聯係,即均表達了人們的審美感受。但這三種藝術在藝術手段上有著不同,這就導致不同藝術門類的劃分。歌詞從歌舞中獨立出來就產生了文學,文學在自身發展過程中又不斷產生出更多的體裁。魏晉南北朝時的文藝理論家就探討了文學各種體裁的分類。曹丕在《典論·論文》中說:“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備其體。”陸機在《文賦》裏提出並描述了詩、賦、碑、誄等各種文學體裁的區分。音樂和舞蹈雖然始終有著密切的聯係,但也逐漸分化為兩個獨立的藝術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