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開始,我們繼續《緒論》中關於“藝術是什麽”的追問。在藝術學學科領域,這個問題被認為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理論問題,有人稱之為“藝術本體論”[1],有人則稱它“藝術本質論”。筆者以為,藝術理論的全部探討都是以對“藝術是什麽”的追問作為邏輯起點或者展開背景的,《緒論》中有關“藝術的界定”,本處所謂“藝術的本質”,包括我們一貫老生常談的“藝術的起源”,無不是理論工作者在不同的側麵對同一問題的回應。因此,我們且以“藝術的本源”的稱謂,來統合上述三個方麵,不作學理上的細究。此外,鑒於以往有關“本質”、“起源”的學說值得商榷的地方太多,故本章的標題特遣以“問題”二字提示回顧、梳理的立場,同樣不作本質主義的二度理論建構。
[1] “藝術本體論”的稱法嚴格來講是對哲學“本體論”(Ontology)的借用和比附。所謂“本體”,哲學中指稱“是”或“存在”,亦即世界的本源、始基,故“本體論”指的是研究存在的學問。藝術學科移植過來,用以專門研究藝術活動“背後”的形上根性或本質規定性。對“本體”及“本體論”一詞的理解,參見[古希臘]亞裏士多德:《形而上學》,吳壽彭譯,57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
[2] [德]馬丁·海德格爾:《林中路》,孫周興譯,1頁,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