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交往中,作為贈受禮品活動的受贈方,在接受對方的禮品時,需要注意以下四個問題。
1.欣然接受
當贈禮方向受贈方贈送禮品時,受贈方通常應當場予以接受。此時受贈方最得體的表現,應當是高高興興、落落大方地將對方饋贈的禮品當即接過來,切不可扭捏作態地推來推去,或者言行不一地跟對方過分客套。具體而言,在接受贈禮方的禮品時,受贈方應當麵含微笑,起身站立,先以雙手接過禮品,隨後與對方握手,並正式向對方表達自己由衷的謝意。若麵無表情,畏縮不前,使用左手去接禮品,或者不向對方口頭道謝,都是十分失禮的。
2.啟封讚賞
在許多西方國家裏,人們在接受禮品時,大都習慣於當場立刻拆啟禮品的外包裝,將其取出仔細欣賞一番,然後再對其略表讚賞之意,這已逐漸演化為受贈者接受禮品時必須遵循的一項國際性重要禮節。在接受對方贈送的禮品時,如果受贈方不當即將其啟封,或者對其不置一詞,都會被理解為對禮品完全不屑一顧,因而會使贈送者的自尊心受到極其嚴重的傷害。
3.拒絕有方
對於贈禮方所贈送的禮品,受贈方並非必須一律來者不拒。一般而言,如果禮品屬於受贈方的違法、違禁、違規物品,有辱受贈方國格、人格的物品,有傷風化、有悖社會公德的物品,有礙受贈方正常執行公務的物品,或有害於雙方關係的物品,受贈方都可以堅辭不受。需要指出的是,在拒受贈禮方的禮品時,受贈方應闡明其具體原因,有禮有節,不卑不亢。若發現對方確無惡意,則還須在拒受禮品的同時,仍向對方致以感謝。
4.有來有往
在接受贈禮方的禮品之後,受贈方切莫忘記“有來有往”。其辦法之一,是應在適當之時回贈給對方適當的禮品。禮品的性質與檔次,大體上可與對方的禮品相近或相仿。辦法之二,是在接受禮品後,尤其是在接受較為珍貴的禮品後,應真誠地向對方道謝。除了應當場向贈送者正式道謝之外,還可在事後再度表達此意。常規的做法是在一周內致信、發郵件或打電話再次感謝對方,亦可在此後再次與對方相見時,提及自己很喜歡對方所贈送的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