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交往活動中,每個人都非常重視別人對自己的稱呼。對別人的稱呼方式,不僅反映了自我的教養和對對方尊重的程度,而且也體現了雙方關係的發展程度。
1.照顧習慣
在國際交往場合稱呼別人之前,應當對對方有關的習慣做法了解清楚,並且予以遵守。一般來講,在正式場合稱呼別人時必須使用尊稱,主要包括如下四種尊稱方式。
第一,稱其行政職務。在正式場合裏,尤其是在具體工作之中,以交往對象的行政職務相稱,以示敬意有加、身份有別,這是國際交往中最常見、最正規的一種稱呼方式。
第二,稱其技術職稱。當今社會正處於知識經濟的時代,有文化、有知識、有技術的人士受到普遍的尊敬。在國際交往中,若對方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職稱,尤其是具有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不妨直接以其技術職稱相稱。
第三,稱其學術學位。與前一種情景相類似,在國際交往活動中,特別是在實際工作或學術交流活動中,以交往對象的學術學位相稱,既可增強現場的學術氣氛,又可增加被稱呼者的權威。
第四,稱其行業稱呼。在對外交往中,若僅僅了解交往對象所從事的具體行業,而不清楚對方的行政職務、技術職稱或學術學位時,以其具體行業稱呼相稱,也是一種不失禮的方式。比如,可以稱醫生為“大夫”,稱警察為“警官”等。
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上述尊稱稱呼外方人士時,都可用其中一種尊稱再加上對方的全稱或者其姓氏來稱呼。
2.區分對象
在麵對不同行業、不同職務、不同身份乃至不同性別的交往對象時,還須根據具體交往對象的不同,在稱呼上有所區分。
第一,對於成年人,可將男士稱為“先生”,將婦女稱為“小姐”“夫人”“女士”,這是在國際社會裏適用麵最為廣泛的一種泛尊稱。在具體稱呼婦女時需要注意,對已婚者應稱“夫人”,對未婚者或獨身者可稱“小姐”,對不了解其婚姻妝況,可稱為“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