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介紹,一般是指在人際交往中使他人了解、熟悉自己或令陌生的雙方相互結識。由此可見,介紹是人際溝通的一種常規方式,同時也是人際交往的出發點。正確的介紹,可以使不相識的人相互認識,同時,落落大方的介紹和自我介紹,也能夠展示出良好的交際風度。
(一)介紹的基本形式
適用於國際交往活動中的正式介紹,主要有介紹自己、介紹他人、介紹集體三種形式。
1.介紹自己
介紹自己亦稱自我介紹。具體做法是由本人擔任介紹人,自己把自己介紹給別人,從而令他人了解、熟悉自己。介紹自己時,應當注意以下四個要點。
(1)先遞名片。應當先遞上本人名片,隨後再作自我介紹,這樣可使自己在介紹時省去不少內容,而且還會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2)時間簡短。介紹自己時,務必要言簡意賅,直奔主題,力求節省時間,一般三言兩語,半分鍾之內即應結束。沒有特殊情況,不應超過一分鍾。
(3)內容真實。進行自我介紹時,所陳述的各項具體內容一定要言之有據,實事求是,既不宜過分自謙,也絕對不可以撒謊欺騙他人。
(4)形式正規。正式的國際交往活動中所使用的自我介紹,必須采取正規的形式,介紹的內容通常應當包含本人的完整姓名、所在單位、供職部門、現任職務四個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項,均不符合要求。
2.介紹他人
介紹他人,亦稱第三者介紹,是由第三者充當介紹人,為互不相識的雙方進行介紹,以便使之彼此結識。介紹他人時應當重視以下兩點。
(1)確定介紹人。介紹他人時,介紹人的身份很有講究。在一般性的國際交往活動中,介紹人應由東道主一方的禮賓人員、公關人員、文秘人員或其他專門負責接待工作的人員擔任。而在重要的場合,介紹人則往往由主方或賓主雙方在場人員之中的身份最高者擔任。在普通的社交場合,由與彼此互不相識的賓主雙方都熟悉的某位人士擔任介紹人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