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文明探源:希臘羅馬專題論集

一、史詩所反映的土地所有製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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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時期的土地占有狀況相當複雜,尤其是由公有製向私有製轉變的過渡時期。這時往往有幾種所有製形式同時並存:既有農村公社所有製形式,又有由公有製向私有製轉變的古代所有製形態,更有代表未來發展趨勢的新興土地私有製形式。《伊利亞特》和《奧德修紀》中所記錄的土地製度正是這種複雜的土地所有製狀況的反映。

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一文中曾經指出:“一切文明民族都是同這種公社(即土地公有製公社——筆者)一起或帶著它的非常明顯的殘餘進入曆史的。”[1]我們從史詩中描述的阿溪流斯盾上的畫麵中可以清晰地看見這種公社所有製的痕跡。這幅圖畫主要是描述農耕時的情景。詩人在這裏寫道:有一大片柔軟、肥沃的休耕地,“有許多自由的農夫正在那裏作第三次耕耘。這些人一來一去,在那裏趕著他們的牛群,他們在耕到地盡頭的高坎準備轉身時,就有人走上來送給他們一杯甜蜜的美酒。他們便掉轉頭,繼續耕地……”[2]這裏詩人所提供的顯然是一幅公社共耕製的畫麵。在這幅畫麵中,詩人雖然沒有直接提及這塊土地的歸屬狀況,但他明確指出,這塊土地的耕作者是自由的農夫,而且他們都趕著屬於自己的牛群在那裏耕種,每個耕到田頭的人都能獲得一杯醇和的葡萄酒。很顯然,這不是奴隸們在私有土地上勞動的情景。因為在荷馬史詩中,奴隸和自由人的區別是相當嚴格的,他們都有固定的表達形式。在當時,奴隸一般被稱作德莫斯(即男奴)、德莫俄(即女奴),後期希臘人對“奴隸”的習慣稱謂“杜羅斯”[3]在史詩中也已出現。這些奴隸與自由的農夫有著本質的不同,不能等同相視。況且奴隸在除了自身軀體能供主人奴役之外,其他一無所有。他們既不可能在沒有監工的情況下認真地為主人勞動,更不可能擁有自己的牛群。同時,在這塊土地上勞動的也不可能是受人雇傭的雇工,因為在荷馬時期,雇工一般都來自失去土地和生產資料的公社成員或外鄉人。他們以出賣自己的勞動力為生,不可能占有眾多的牛群,即使占有一些耕牛,雇主也不會使用它。因為在生產力相當低下的古代,農業和畜牧業始終處於同等重要的地位,農業不可能脫離畜牧業而獨立存在,畜牧業也不能離開農業而得到發展,它們之間的關係一直是相輔相成的。因此,荷馬時代的大土地所有者,一般也是大牧場主。他們不但占有大量的土地,而且還擁有眾多的牧場。《奧德修紀》中的主人公奧德修就是他們中的典型:他不但在伊大卡占有許多耕地,而且還占有12群牛和同樣數目的綿羊群、豬群和山羊群。[4]這些大土地所有者一般都有足夠的耕牛耕種土地,不需要從別人尤其是雇工手中租用耕牛。其實,隻要我們把這幅畫麵的情景放入史詩所處的社會裏麵,就很容易理解了。眾所周知,在史詩反映的時代裏,氏族製度一直占著重要的地位,以氏族為單位組織生產,以氏族為單位進行勞動,都是很正常的現象。在氏族製度下,公社成員都是平等和自由的,而主要的生產資料如耕牛等一般都歸氏族所有,是公社成員共同的財產和所有物。這種狀況正好與詩人所描寫的情景相吻合。應該說,這是現實生活中存在的氏族製經濟製度(即公社共耕製)在藝術上的真實反映。所以,恩格斯指出:“我們在所有的文明民族的曆史初期所看到的不是‘大地主’”,“而是土地共同占有的氏族公社和農村公社。”[5]《奧德修紀》中所說的“公家麥子”[6],大約也是公共土地上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