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文明探源:希臘羅馬專題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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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強大的文明都必須依賴於強大的實體。強大的實體是強大文明的基礎。羅馬依賴於適時開放的公民權政策,把創造羅馬文明的主體建設得厚實堅固。

羅馬建城之初由單一部民組成。不久,發展為多民族混合國家。早期的羅馬國家融合了拉丁人、埃特魯裏亞人和薩賓人。公元前287年,羅馬平民進入羅馬全權公民的行列。同盟戰爭結束以後不久,有將近50萬意大利人成了羅馬的新公民。共和末、帝國初,又有大批意大利和行省新人進入羅馬公民階層。我們可從帝國初期留下來的公民登記數中略見大概。據記載,在公元前28年,羅馬共有4063000名公民。公元前8年,羅馬公民數為4233000人。公元14年,則擴大至4937000人。到公元48年,羅馬公民人數又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了100餘萬人,達到5984072人。[1]公民權的開放速度之快由此可見。從弗拉維王朝開始,羅馬公民權又開始擴展到帝國相對落後的地區。公元212年,卡拉卡拉頒布敕令規定把羅馬公民權授予所有羅馬帝國境內的自由人。至此,羅馬享有公民權的人數已經達到了古代西方世界的極點。

羅馬公民權的開放政策與古代的雅典、斯巴達不同。在雅典,享有公民權利者隻有出生於雅典境內且雙親都是雅典人的人。雅典人把“血緣”作為公民的依據,走的是公民權的鎖國之路。斯巴達人則始終堅守萊庫古製定的法律,不允許外族人進入公民集體,不允許公民與外族人結婚,不給予外族人公民資格。最後的結果是即使到全盛時期,雅典公民也僅有4萬2千人,斯巴達人從未超過9千家。其核心的人力資源非常有限,根本沒有成就大國的能力。對此,羅馬元首克勞狄有過深刻的分析。他說:

“拉西第夢人(即斯巴達人)和雅典人,雖然擁有強大的武力,但終究免不了滅亡的命運。主要原因是他們老是實行把被征服者當成外人的政策。不過,我們自己的立國者羅慕魯斯卻非常賢明。他數次竟然在一天之內戰勝並隨即使一個民族歸化(於羅馬)。”克勞狄認為:同化被征服者是羅馬人成功的重要原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