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城邦並不是以某一同心圓為中心一圈一圈地向外拓展而成,而是若幹早已存在的小團體相互結合的結果。人們對食物、住房和衣著需求促進了城邦的產生,因為“單個人無法滿足這方麵的需求,隻有得到他人的幫助才能實現城邦的自足”[1]。城邦顯然不可能是許多人“數量”的組合,也不是同類事物的“一”積聚。它是不同品類的要素組織起來的“一”整體。組織在它裏麵的許多人屬於不同的品類,完全類似的人們很難組成城邦。不同品類的人們各盡自己的功能來有所貢獻於社會,也從別人對社會的貢獻中取得應有的報酬,從而達到城邦的自給自足。
城邦的自給自足與家庭的男耕女織不同,它是在更廣闊的領域內運作、完成,需要有更多的客觀條件和製度保障。亞裏士多德對此做過認真的研究,並列出了達到城邦自給自足所必需的條件,它們依次是:
“糧食供應為第一要務。其次為工藝,因為人類的日常生活不能沒有許多用具。第三為武備:為了鎮壓叛亂,維持境內秩序,同時為了抵禦任何外來的侵略,一邦的諸分子必須各備武裝。第四為財產(庫藏),這應有相當豐富的儲存,以供平時和戰爭的需要。第五——就其品德而言,應該放在第一位——為諸神執役的職事,即所謂祭祀。列為第六而實為城邦最重大的要務,是裁決政事、聽斷私訟的職能(即議事和司法職能)。每一城邦所必不可缺的事務和業務就是這些。城邦不是人們偶然的集合。這個團體,我們曾經說明,必須在生活上達到自給自足,上述這些事物和業務要是喪失了任何一項,那就不能自給自足了。”[2]
不過,從希臘的曆史看,保證城邦自給自足的基礎還是農業。農業是“由房舍、土地和財產這些足以維係幸福生活的因素構成的”[3]城邦綜合體時常關注的大事。離開農業而存在的城邦在希臘根本沒有。農業是城邦的經濟支柱,公民的命脈。在希臘城邦中,城市和農村之間沒有形成明顯的對立。“城市連同屬於它的土地是一個經濟整體”[4],城邦中沒有受到城市剝削的鄉村地區;土地所有者與勞動者之間相互結合,保持著非常密切的關係。[5]農業勞動始終處於受尊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