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文學創作是一種藝術生產活動
一、藝術生產理論
(一)馬克思主義的藝術生產理論
馬克思主義認為:“宗教、家庭、國家、法、道德、科學、藝術等等,都不過是生產的一些特殊的方式,並且受生產的普遍規律的支配。”[1]從馬克思唯物主義的立場出發,人類的藝術活動以人類的物質活動和曆史活動為基礎,符合“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模式,藝術活動的規律符合曆史唯物主義的客觀規律。從社會的角度來說,人類社會的藝術活動與藝術創作、傳播和欣賞的過程,也是一種生產過程,也有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二元統一關係。
按照馬克思主義對勞動的理解,勞動既是人類改造自然的需要,也是實現自身價值的需要。勞動是人的第一需要。所以,藝術生產作為人的勞動活動,也是具有二重性的,它既是人類麵對世界的一種客觀需要的體現,也是人類實現自身精神價值的需要。藝術品作為人類勞動的產品,一方麵有著有形的、物質的一麵,另一方麵又與人類內在的精神價值有關。馬克思主義的藝術生產理論以曆史唯物主義的立場為基礎,試圖從人類客觀曆史發展的一麵,來對人類的藝術做出解釋。
為了進一步理解馬克思主義的藝術生產理論,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麵來看待藝術:一是一般生產意義上的藝術,二是藝術意義上的藝術。
首先,從作為生產的藝術的視角看,文藝的現實生產形態是其社會本質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方麵。藝術生產,說到底也不過是生產的一種特殊形態,作為生產的藝術,應該受生產的普遍規律支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文藝作品作為商品,無論其本身的藝術價值與交換價值或價格是否一致,在其交換行為或流通過程中,隻需遵守同一統一物(如貨幣)的規定,即按照生產商品的社會平均勞動量來計算該商品的價值。有形藝術產品的情況比較明顯,無論在東方還是西方,像凡·高這樣的畫家或者米芾這樣的書法家的作品,在曆代收藏界都是有著明確的經濟價值的。而文學藝術的情況比較特殊,因為文學藝術的形式有著很大的彈性,文學作品的經濟價值往往是與出版業相關聯的。對於以印刷品的形式固定下來的文學作品來說,版稅和稿酬是非常重要的經濟價值實現形式。一個有趣的現象是,一本書如果作為廢舊紙張回收的話,它的價格將大大低於它的定價。然而馬上我們就可以發現,即使是遠比紙張和印刷費用高得多的定價,似乎也沒有完全體現出藝術品應有的價值。出版商支付版權費用購得文學作品的出版權,並將這個費用以及他們預期的利潤平均分攤到碼洋裏去,文學作品的經濟價值,將體現在發行量中。所以說,很多離開所謂的“文學本質”很遠的因素,也會參與到這個市場過程中去。現代社會經常看到的圖書簽售、作家簽約、文學作品改編成電影作品等現象,都是藝術的社會化大生產中應有的現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立場是把曆史也看作一個客觀的過程,文學藝術作為曆史過程自然也就不是生活在真空裏的,從本質上來說,藝術生產理論所堅持的就是把文學藝術創作納入到社會曆史的過程中去考量,這一點與其他文學理論立場是不一樣的。比如,韋勒克認為文學研究可以分為外部研究和內部研究,內部研究即文學藝術的本質問題。但是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藝術觀,一個作為社會化大生產的藝術生產,其本質是沒有這樣“真空”“純粹”的可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