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一行人體息幾天之後,高康大觀光了市區。居民看見他,無不驚奇萬分,因為巴黎人愚昧透了,絕頂地無知,而且生來愚蠢。即便是一個玩把戲的、一個遊方的教士、一匹帶鈴鐺的騾子、一個街頭彈弦子的,也要比一個出色的布道師引來更多的人。
他們到處死追著高康大,逼得他隻好到聖母院的鍾樓上去休息。他到了那裏,望見周圍都是人,便大聲說道:
“我看這些家夥是想叫我對他們行個見麵禮、留件proficiat[86]作紀念。有理,有理。我給他們來上一壺酒,開個玩笑。”
於是他笑著解開他那華麗的褲襠,掏出他的家夥,狠狠地撒了一泡尿,一下子衝死了二十六萬零四百一十八個人,女人和小孩還不算。
有幾個靠了腳腿的靈活,逃脫了這泡尿,跑到大學區最高的地方[87],滿頭大汗,又是咳嗽,又是吐,上氣不接下氣地咒罵起來,有的氣憤不過,有的覺著好玩:“這個……這個……這個……這個……這個玩笑可開大了,可‘巴黎’了[88]!”這座城叫作巴黎,便是從這時開始的,以前它叫樂凱斯,斯特拉包[89]在他的全集第四卷裏就曾經說過,他說,“樂凱斯”在希臘文的意思是白[90],白就是指當地太太們的白腿。自從這個新名字叫開之後,當時在場的人沒有一個不指著自己教區的主保聖人罵街的,巴黎人一向是又亂又雜,生**罵街,愛爭吵,而且自高自大,約翰尼奴斯·德·巴朗柯在他的《De copiositate reverentiarum》[91]一書裏曾表示說“巴黎人”這個名詞用希臘文來解釋,就是吹牛自大。
正巧,聖安東尼會的養豬會長來募豬捐[93]來了,這個教士覺著大鍾可以叫人很遠就聽見他,連肉缸裏的油都會哆嗦,便很想偷偷地把鍾帶走,不過沒有好意思下手,這倒不是因為怕鍾燙手,而是因為有些太重[94]。當然這位教士不是堡爾[95]的那一位,那一位是我要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