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義是法國大革命的產物。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不僅推翻了法國封建君主專製,建立了資產階級共和國,同時也動搖了整個歐洲的封建統治,為資本主義在歐洲的發展打下了基礎。
革命吹響了個性自由與解放的號角,新的秩序也把人從舊秩序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從而使人獲得了更大程度的自由,而自由的種子一經傳播開來,便深入人心並生根發芽。法國大革命後,自由成了人們普遍追求的人生與社會理想,“自由主義”遂成為19世紀上半期西方文化的時代主題。正是這種自由主義的時代精神,催生了思想多元的浪漫主義文化思潮,且這一思潮的本質特征就是崇尚與追求自由。質言之,浪漫主義文學正是這種自由主義政治和文化思潮的產兒,正如雨果所說,“浪漫主義,其真正的定義不過是文學上的自由主義而已……在不久的將來,文學的自由主義一定和政治的自由主義能夠同樣地普遍伸張……文學自由正是政治自由的新的女兒。”[1]
盧梭是前浪漫主義文化思潮的精神代表。他提出的“返回自然”理論契合了18世紀末19世紀初歐洲人對既存社會現實普遍不滿的心理與情緒。當時,自由主義者覺得資本主義新秩序並沒使人獲得真正的自由與平等;保守主義者感到革命暴力使個人生命危如累卵,人的生命渺小而不自由;大革命催生了民族沙文主義,“啟蒙哲學家們所提倡的世界主義和和平主義被遺忘得一幹二淨”,從而滋長了“民族優越感和種族仇恨觀念”,[2]由此生發出來的戰爭使西方世界長期陷入動亂不安之中。各種思想和情緒匯同新舊文化價值體係交替時代人們產生的無依托感、無歸屬感,很自然地形成了對現有社會和文化的懷疑和不滿情緒。這種複雜的心態與盧梭的反文明、回歸自然的理論一拍即合;或者說,盧梭的理論給此時的西方人擺脫空虛、恐慌、不滿與反抗等各種心理,並追尋新的寄托——革命的、自由的、和平安定的以及宗教安慰的理想——提供了精神和思想的依據。質言之,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以各種方式對抗現有文化與文明並尋找個人的精神寄托,成為西方世界的一種普遍的社會思潮。正是在這樣的曆史語境中,浪漫主義運動成為西方文化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人對文化與文明的自覺疏離與反叛;這種疏離與反叛在本質上既是人對來自文化與文明之異化現象的反抗,也是人對精神獨立與精神自由的追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