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文學史(上冊)

一、中世紀歐洲文學的社會文化背景及其藝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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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76年,西羅馬在內部奴隸起義和外部蠻族入侵的夾攻下滅亡。此後,在這個奴隸製帝國的廢墟上出現了一係列大小不等的蠻族國家。8—9世紀法蘭克王朝和薩克森王朝的崛起,標誌著歐洲基本上完成了由氏族社會晚期向封建社會的過渡。10世紀前後,歐洲進入了一個相對和平的時期。在12世紀,歐洲曆史跨入了被稱為“美麗的中世紀”的新時期:生產工具的進步帶來了物質的豐富以及社會的穩定。13世紀,古代城市慢慢恢複生機,新興城市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新的市場經濟的萌芽映照著舊有自然經濟的沉滯,封建社會的根基依然牢固,但來自曆史深處的一股活力卻正衝決重重阻遏悄然綻放。

歐洲中世紀是基督教的世紀。《聖經》文化適應了中世紀初期信仰維係方式建立的需要,成為社會穩定和發展的要素之一。基督教在文化、教育、哲學、文藝乃至整個精神領域,占有絕對的統治地位,成了歐洲封建製度的精神支柱。

基督教教義認為人是有罪的,人活著不是為了實現現實價值,而是為了死後靈魂進天堂;不是為了享樂,而是為了贖罪,原罪意識與救贖意識成了中世紀歐洲人精神生活的兩大支柱。神取代人,是基督教文化的本質特征,因而它與以人為本的古希臘羅馬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對立的。因此,基督教教會才把亙古一千多年發展起來的古希臘羅馬文化視為異端邪說,使其在相當長的時間裏幾乎被埋沒。

但在西方中世紀文明的初創與重建時期,作為統一的歐洲的象征,它使歐洲形成了文化上的同一性,同時運用一整套關於人的思想、倫理、道德方麵的規範,遏製了封建君主之間無窮無盡的戰爭和蠻族騎士們的無法無天,最終馴化這些強悍粗野的封建強人,並通過大量的慈善活動撒播了一種普泛的人文關懷。質言之,基督教文化對神的崇尚,包含著人對理性的企求和道德倫理的追求,體現著作為“有情欲的存在物”的人在精神層麵的提升。就此而言,“神”取代“人”,既是對人性的壓抑,也是對人性的升華;“靈”取代“肉”,既是人性的失落,也是人性的自我追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