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段時間在美國住公寓,鄰居中有位同胞,是年輕的單親媽媽,帶著個三歲多的孩子生活。她上午在家裏看國內的電視連續劇,下午去工作,孩子送給一個中國老太太看著,晚上到中餐館打工。
周末的時間,她常把小孩放到我家和我女兒一起玩,在送孩子來的時候常常順手給我一瓶花生醬,或是一包奶酪。
一再道謝並告訴她不要破費,她照送不誤。
從認識她以後,我就再也沒買過這兩樣東西,心中不免疑惑,她怎麽專買這個送我呢?
非常熟識了以後,問起她,她有點不大自然地說,因為她的收入低,所以她和孩子每周都會收到政府發的食品券。
最開始政府是直接發錢給窮人的,但是很多拿救濟金的人都有抽煙、喝酒或者吸毒的惡習,他們會拿這些錢去買煙酒或其他東西,孩子還是在挨餓。所以後來政府就改為發食品券,並規定了必須買牛奶、雞蛋、麵包、奶酪、飲料、蔬菜、水果……每種東西的數額一定,不買這些指定的東西這部分錢就作廢了,用這個辦法來保證窮人家的小孩能得到全麵的營養。
她們娘倆每人每月能領到一百元食品券,很多東西都吃不完。尤其是她們倆都不吃花生醬和奶酪,不買又浪費,所以每次都買來送人。
隻是,她做兩份工,怎麽會收入低呢?當時在美國,兩個人的家庭年收入一萬三以下才算貧困,她的收入遠不止這些。
她告訴我,白天的工作之所以不做全工,就是不想超過這條最低收入線。晚上是在中餐館做服務員,收入都是現金,不報稅,沒人知道。
她家的公寓租金也隻是我們的三分之一,餘下部分政府補貼。
這是我在加拿大和美國認識的唯一一位吃政府救濟的同胞。
聽說過有的中國留學生生了孩子的確困難,申請政府補貼的奶粉券和食品券,可那都是暫時的,一旦工作了,就沒有誰再去拿補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