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回國時,坐朋友車夜行,發現他闖紅燈,我驚恐不已。他說,沒事,你看前麵的出租車敢闖,說明這個道口沒有安裝攝像鏡頭。他們天天開,哪個路口按了鏡頭全清楚,跟著他們準沒錯。
可是闖紅燈是最不安全的駕駛行為,遵守交通法規並不是為了逃避懲罰,而是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開車人和警察之間就像貓和老鼠一樣鬥來鬥去的,到最後駕車的人都忘了“安全”這個初衷。有點本末倒置。
在美國,有些城市在一些街口上也設有照相機,會自動把超速的車牌照下來。因為有自動監控係統,這些地方警察很少去蹲點。
有個聰明的家夥上班的沿線路口有幾處安了照相機,讓他束手束腳地很不爽,於是他腦筋一轉,計上心來,把他的後車牌給噴上了霧,這樣照相時車牌會反光看不清楚上麵的字,誰也抓不住他。於是他可以肆無忌憚地開車了。
一次他洗車時噴水把那個霧給衝掉了,自己沒有意識到,照樣隨心所欲地開。這種照相的罰單是給寄來的,結果他隨後的一星期內收到了三張超速罰單。
一般人在得到一張罰單後,看到那幾百美元的罰款數目,總會肉痛,聯想到如果再接到罰單,保險會連續幾年上漲,再怎麽猛的人也會收斂一段時期。像他這樣連續地收到罰單,實在是非常人所為。
他自己都不好意思一次去交齊,分了三次去。
但還是被收款的小姐記住了,笑嘻嘻地調侃他:“先生,歡迎你回來。”
“哇,三天三張罰單,你打破超速罰單的紀錄了,我敢打賭你是我們最好的顧客。”
又說:“你知不知道你浪費了多少照相膠卷?不過我還是要謝謝你,我們的工資全仰仗你啊!”
臨走,這位老兄說了聲再見,小姐繼續開涮:“你不應該在超速罰款辦公室裏說‘再見’,而應該說‘後會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