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美國一所大學裏工作,他們單位前一陣兒發生了這麽件事。一個俄羅斯來的博士後住在校區的教職工公寓裏,房間裏的網線都由學校統一提供。這位博士後有個十多歲的兒子,為了不讓兒子忘掉母語,他從俄國網站下載了很多電影給兒子看,同時還下載了歐美的流行歌曲和音樂,想來這也是全家人的娛樂活動。
不久,他卻收到了學校負責網線的有關人員給他發來的警告,說他下載的音像資料都沒有經過授權,屬於侵權行為,必須立即停止,否則學校要依法處理。
他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隨後就不再從網上下載電影和音樂了。
不過,他兒子是個電腦迷,小小年紀電腦擺弄得極熟練,爸爸不給他下載新東西了,他就自己偷偷上網下載。
很快,博士後收到了學校的正式函件,學校對他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理。
處理結果讓很多人都大跌眼鏡,竟然會是最嚴厲的——開除!
為了下載了一些國外的電影和音樂而丟掉工作?
他很震驚,到學校有關部門去解釋、去保證:是兒子不懂事私下做的,以後一定不會再犯。可是校方的態度很堅定:違法了就是違法了,第一次你不知道可以原諒,給你警告了,你還接著幹,屬明知故犯。管教好孩子是你的責任,孩子犯了法也要懲罰家長。
竟然毫無轉圜餘地。
他的老板聽到消息也著急了,這個博士後負責的實驗已進行了一大半,正是出數據的關鍵時刻,實驗室要用他的實驗數據發表論文,還要用它來申請下一步的研究經費。他要是突然離開,臨時換人得好幾個月才能接上手。
老板因此到學校去為他說情,同時係裏領導也去幫著他說話,可是學校有關部門不為之所動,他們說他的違法行為不僅僅是個人問題,因為他是通過學校網線下載的,連帶的就屬於學校侵權了,如果被侵權方告學校,會給學校帶來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