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史官、史氏與南宋社會

二、王子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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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年(紹興十五年),39歲的史浩進士及第,授予迪功郎,這是一個安排新人的九品下階文散官,兼任浙江餘姚縣尉。別人對此不以為然,他卻非常認真。當時,餘姚城鄉盜賊出沒無常,經常偷竊民舍,搞得民間怨聲載道,讓人苦不堪言。史浩一方麵以自己的才能幫助士子學習射圃,大興教化之風,另一方麵又設計了破除盜竊案犯的方案,活擒賊首九人,立了大功。之後,他卻不張揚,這讓縣令非常奇怪。當縣令詢問他為什麽擒獲了盜賊自己卻不大肆宣揚功績時,史浩則淡淡地說:“作為縣尉,捕賊是我的本職工作,這九個賊首是要處分懲辦的,但把功勞全歸我一人,由我一人領賞,實在是於心不安!”這番高風亮節的對話讓縣令非常欣賞,大為讚歎。

1153年(紹興二十三年)餘姚任期滿了之後,史浩就改任溫州教授。宋朝非常重視教育工作,在各州設立教授學官一職,以經術訓導和考核學生,並要嚴格執行學規。史浩以其豁達、樂觀、自信、堅毅的品格,整日與諸生討論經義,寒暑不輟,使學生們學有所獲,蒸蒸日上。為此,得到了溫州郡守、杭州人張九成的器重。張九成是紹興二年的進士第一名,曆任著作郎、禮部侍郎和刑部侍郎等職,少時遊曆京師,研究經學,學識淵博,重視對於知識分子的栽培,看到史浩的教育有方,成果卓著,他就向朝廷做了推薦。

1156年(紹興二十六年),經中書舍人吳秉信的推舉,史浩便擔任了太學正一職,成為全國最高學府的一員,有權從中直接選拔人才。兩年以後,又升為國子監博士。後改為宣義郎,這是地方官中有聲望者充任的官職,是當時儲存人才的寄祿官官署,它使史浩有了機會接觸更多的中央上層人物。

宋高宗由於無子,想在其他王府的子弟中選擇一個接班人。有人上書說:宋太祖趙匡胤死後,他的後裔至今寂寞無聞,有失尊嚴,能否在這一係列中尋找賢德之人,立為皇子,封為親王。於是便在1133年(紹興三年)二月,將太祖七世孫、6歲的趙伯琮選入宮中,賜名璦,封為建國公、普安郡王;第二年五月,又把另一個5歲的趙伯玖接到宮中,賜名璩,封為吳國公、恩平郡王。兩位皇子年齡相差不多,規定他們的官屬與禮製都相等,分屬東、西兩府,由貴妃吳氏一起養育。準備經過多年培養,在兩人中選擇皇位的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