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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出門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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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華

柏油馬路起伏不止,馬路像是貼在海浪上。我走在這條山區公路上,我像一條船。這年我十八歲,我下巴上那幾根黃色的胡須迎風飄飄,那是第一批來這裏定居的胡須,所以我格外珍重它們,我在這條路上走了整整一天,已經看了很多山和很多雲。所有的山所有的雲,都讓我聯想起了熟悉的人。我就朝著它們呼喚他們的綽號,所以盡管走了一天,可我一點也不累。我就這樣從早晨裏穿過,現在走進下午的尾聲,而且還看到了黃昏的頭發。但是我還沒走進一家旅店。

我在路上遇到不少人,可他們都不知道前麵是何處,前麵是否有旅店。他們都這樣告訴我:“你走過去看吧。”我覺得他們說的太好了,我確實是在走過去看。可是我還沒走進一家旅店。我覺得自己應該為旅店操心。

我奇怪自己走了一天竟隻遇到一輛汽車。那時是中午,那時我剛剛想搭車,但那時僅僅隻是想搭車,那時我還沒為旅店操心,那時我隻是覺得搭一下車非常了不起。我站在路旁朝那輛汽車揮手,我努力揮得很瀟灑。可那個司機看也沒看我,汽車和司機一樣,也是看也沒看,在我眼前一閃就他媽的過去了。我就在汽車後麵拚命地追了一陣,我這樣做隻是為了高興,因為那時我還沒有為旅店操心。我一直追到汽車消失之後,然後我對著自己哈哈大笑,但是我馬上發現笑得太厲害會影響呼吸,於是我立刻不笑。接著我就興致勃勃地繼續走路,但心裏卻開始後悔起來,後悔剛才沒在瀟灑地揮著的手裏放一塊石子。

現在我真想搭車,因為黃昏就要來了,可旅店還在它媽肚子裏,但是整個下午竟沒再看到一輛汽車。要是現在再攔車,我想我準能攔住。我會躺到公路中央去,我敢肯定所有的汽車都會在我耳邊來個急刹車。然而現在連汽車的馬達聲都聽不到。現在我隻能走過去看了。這話不錯,走過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