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文社會科學概論

第一節 社會學及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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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是一門研究社會的學科,起源於19世紀末期。社會學使用各種研究方法進行實證調查和批判分析,以發展及完善一套有關人類社會結構及活動的知識體係,並會以運用這些知識去尋求或改善社會福利為目標。

社會學在研究題材上或研究法則上均有相當的廣泛性,其傳統研究對象包括了社會分層、社會階級、社會流動、社會宗教、社會法律、越軌行為等,而采取的模式則包括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由於人類活動的所有領域都是由社會結構、個體機構的影響下塑造而成,所以隨著社會發展,社會學進一步擴大其研究重點至其他相關科目,例如,醫療、軍事或刑事製度、互聯網等,甚至是科學知識發展在社會活動中的作用一類的課題。另外,社會科學方法(social scientific methods)的範圍也越來越廣泛。在20世紀中葉以來多樣化的語言、文化轉變也同時產生了更多更具詮釋性、哲學性的社會研究模式。然而,自20世紀末起的科技浪潮,也為社會學帶來了嶄新的數學化計算分析技術,例如,個體為本建模(ABM)和社交網絡分析。

2002年7月1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在考察中國社會科學院時發表的重要講話中強調: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界要努力擔負起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資政育人、服務社會的職責。第一次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責任和職能做出鮮明、高度的概括,這五項職責既是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標識,也是檢驗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科研績效的尺度,同時也是江澤民同誌“三個代表”思想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創造性的發展和具體落實。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隻有切實擔負起這樣的職責,才能真正代表先進文化,代表先進生產力,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