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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學科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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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科分支

按照研究的年代範圍、具體對象、所用手段和方法等的不同,考古學可以劃分為史前考古學、曆史考古學、田野考古學及各種特殊考古學等分支。

1.史前考古學和曆史考古學

從研究的年代範圍上劃分,考古學可分為史前考古學和曆史考古學兩大分支。也有人主張在兩者之間加入原史考古學而成為三大分支,但從實際意義來說,原史考古學的重要性不如前兩者。史前考古學的研究範圍是未有文字之前的人類曆史,曆史考古學的研究範圍則限於有了文獻記載以後的人類曆史,兩者的界線在於文字的發明。世界各地,文字的發明有早有晚,所以各地區史前考古學的年代下限和曆史考古學的年代上限各有不同。史前考古學和曆史考古學都以遺跡和遺物為研究對象,這是它們之間的共同性。但由於曆史考古學必須參證文獻記載,而史前考古學則沒有任何文獻記載可供依據,所以兩者的研究任務也有所不同。史前考古學承擔了究明史前時代人類曆史的全部責任,而曆史考古學則可以與曆史學分工合作,相輔相成,共同究明曆史時代人類社會的曆史。由於史前考古學主要是研究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有時也包括青銅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曆史考古學主要是研究青銅時代尤其是鐵器時代,兩者所研究的遺跡和遺物在性質上有一定的差異,所以它們的研究方法也有所不同。從與其他學科的關係來說,史前考古學要充分與地質學、古生物學、古人類學和民族學等學科相結合,曆史考古學則必須與曆史學相配合,同時還要依靠古文字學、銘刻學、古錢學和古建築學等分支。從斷定絕對年代的手段來說,史前考古學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物理學、化學等自然科學的技術,而曆史考古學則主要依靠文獻記載和年曆學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