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學這一名詞主要有三種含義:第一種含義是指考古研究所得的曆史知識,有時還可引伸為記述這種知識的書籍。第二種含義是指借以獲得這種知識的考古方法和技術,包括搜集和保存資料、審定和考證資料、編排和整理資料的方法和技術。第三種含義則是指理論性的研究和解釋,用以闡明包含在各種考古資料中的因果關係,論證存在於古代社會曆史發展過程中的規律。作為一門近代的科學,考古學已有它的充實的內容,周密的方法,係統的理論和明確的目標。雖然還沒有一個被普遍確認的定義,但在全世界範圍內,學術界對考古學一詞的理解是大致相同的。因此,可以從共同的理解出發,考慮到上述的三種含義,給考古學下定義說:考古學是根據古代人類通過各種活動遺留下來的實物以研究人類古代社會曆史的一門科學。
考古學的產生有長遠的淵源,但到近代才發展成為一門科學。近代考古學發祥於歐洲,以後普及到世界各國。北宋以來的金石學是中國考古學的前身,但直到20世紀20年代,以田野調查發掘工作為基礎的近代考古學才在中國出現。作為一門近代的科學,考古學有一套完整、嚴密的方法論。它包含史前考古學、曆史考古學和田野考古學等分支,並與自然科學、技術科學領域內的許多學科以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內的其他學科有著密切的關係。
考古學是通過發掘和調查古代人類的遺跡遺物和文獻來研究古代社會的一門人文科學。傳統上,考古學是文化人類學的一門分支學科,但是它越來越獨立,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
考古學家與隻研究曆史記載的曆史學家不同,他們通過研究遠古人類的遺留物,對沒有曆史記載的史前文化也進行研究。考古學家致力於探索人類文化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