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務是群眾文化的基本功能,群眾文化事業是公共文化服務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文化服務的建設原則,即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都是群眾文化服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公共文化服務是群眾文化的基本功能
(一)群眾文化和公共文化
群眾文化和公共文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群眾文化是與專業文化、市場文化等相對應的概念,是建立在不同文化活動的主體和目的基礎之上的獨特概念,即人民群眾以自身為活動主體,以滿足自身文化需求為目的,自我參與、自我娛樂、自我開發的社會性文化。專業文化的主體是專業文化工作者,其目的是為滿足受體的文化需求;市場文化的主體是文化產業,其目的是滿足文化市場的需求。
公共文化,其“文化”的界定與群眾文化中的“文化”不完全相同,群眾文化中的“文化”以文學藝術為主要內容;公共文化中的“文化”所包含的範圍較廣,包括藝術、娛樂、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物博物、公共圖書館等。“公共”具有“共有的、公用的、共同的”含義,也常用來代表國家。現代意義上的“公共”(或“公共性”)的概念,是指建立在社會公/私二元對立基礎之上的獨體概念。在清晰的產權製度下,從“私人領域”之中區分出“公共領域”,從而誕生了公共領域和真正意義上的“公共性”[1]。
群眾文化屬於公共文化範疇。群眾文化具有突出的群眾性和社會性,同時也就具有鮮明的公共性和服務性。群眾文化是人民群眾擁有和享受的精神文化,群眾文化供給、服務對象是全體人民群眾;群眾是群眾文化的主體,人民群眾不僅是群眾文化的享有者,更是群眾文化的創造者。我國《憲法》規定:國家承擔著發展文化館事業和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的責任。從這一角度來說,群眾文化屬於公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