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上掛一把拉皮黃調的胡琴與懸一張破舊的無弦古琴,主人的胸中的情調是大不相同的。一盆芬芳的薔薇與一枝枯瘦的梅花,在普通文人的心目中,也會有雅俗之分。這事實可用民族對於事物的文學曆史的多寡而說明。琴在中國已有很濃厚的文學背景,普通人見了琴就會引起種種聯想,胡琴雖時下流行,但在近人的詠物詩以外卻舉不出文學上的故事或傳說來,所以不能為聯想的元素。薔薇在西洋原是有長久的文學的背景的,在中國,究不能與梅花並列。如果把梅花放在西洋的文人麵前,其感興也當然不及薔薇的吧。
文學不能無所緣,文學所緣的東西,在自然現象中要算草蟲鳥為最普通。孔子舉讀詩的益處,其一種就是說“多識乎鳥獸草木之名”。試翻毛詩來看,第一首《關雎》,是以鳥為緣的,第二首《葛覃》,是以草木為緣的。民族各以其常見的事物為對象,發為歌詠或編成傳說,經過多人的歌詠及普遍的傳說以後,那事物就在民族的血脈中,遺下某種情調,呈出一種特有的觀感。這些情調與觀感,足以長久地作為酵素,來溫暖潤澤民族的心情。日本人對於櫻的情調,中國人對於鶴的趣味,都是他民族所不能翻譯共喻的。
事物的文學背景愈豐富,愈足以溫暖潤澤人的心情,反之,如果對於某事物毫不知道其往昔的文獻或典故,就會興味索然。故對於某事物關聯地來灌輸些文學上的文獻或典故,使對於某事物得擴張其趣味,也是青年教育上一件要務。祖璋的《鳥與文學》,在這意義上,不失為有價值的書。
小泉八雲(Lafcadio Hearn)曾著了一部有名的《蟲的文學》,把日本的蟲的故事與詩歌和西洋的關於蟲的文獻比較研究過。我在往時讀了很感興趣。現在讀祖璋此書,有許多地方,令我記起讀《蟲的文學》的印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