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多芬創作《莊嚴彌撒》的契機是他的學生、知音與庇護者魯道夫大公即將就任大主教。作曲家原本希望作品能在就任典禮上演出,可動筆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作曲家在1819年動筆,原定於就任典禮(1820年3月20日)前完成,結果卻足足拖了兩年多,直到1823年才全部完成。
《莊嚴彌撒》的首演1824年4月18日在聖彼得堡舉行。由於在當時的維也納,彌撒曲隻能在教堂中演奏,《莊嚴彌撒》僅部分段落:《垂憐經》、《信經》與《羔羊經》在1824年5月7日舉行了維也納首演。
從三個特點的觀察而進入作品的體驗
《莊嚴彌撒》有三個突出的特點:首先,作品帶有一種純粹的信仰告白的性質。有觀點認為,貝多芬的《莊嚴彌撒》與巴赫的《B小調彌撒》是兩首最偉大的彌撒曲,對此我不想發表意見,但兩部傑作至少有一個關鍵的共同點:它們都不太適合在教堂中投入實用。從《莊嚴彌撒》的規模與難度來看,貝多芬並不考慮作品的“實用性”,而在當時,彌撒曲又不是音樂會的曲目。
作曲家首先考慮的,是通過自己最熟悉的方式——音樂來表述自己的信仰(他的第一處題詞已說明問題)。正如貝多芬其他一些晚期作品那樣,《莊嚴彌撒》中音樂的特點很難用語言來描述,極為宏大,又極為……說“內省”並不準確,稱之為“真實”更妥當,一種真正“經曆”了信仰的真實。該作中,占支配地位的文字內容是既定的,貝多芬的音樂也是為這些內容服務,卻完全沒有被束縛感。正相反,我們直接麵對一個敬虔的靈魂,忘我地講述著自己的信仰;這樣的信仰不是刻在石板上,而是耶穌親手刻在信他之人的心板上。無論磅礴,如《榮耀經》,還是寧靜,如《聖哉經》,那種從肺腑中流出的“語境”或許在第一時間並不是那麽容易接受,所以我們才更需要走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