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華早年曾指出民間故事類型第76型“娛蚌”故事要點:“(1)在一個地方睡著一個蚌。(2)它一活動,就要給整個地方帶來巨大損失。(3)遵照一位仙人的建議,每年正月十五都要進行歌舞表演,使蚌不能活動。”[1]而關於巨蚌傳說中的核心角色——善良溫柔、略顯柔弱的美女形象,也早為民間故事所關注。丁乃通《中國民間故事類型索引》中的408“三個橘仙”類型:“常常僅有Ⅵ部分和其他類型結合在一起。女主角從她的外衣或蚌殼裏出現後為男主角做家務事。他開始懷疑,有一天躲起來偷看,就把她捉住了。”[2]注意到六朝時代《白水素女》以來,實際上,這種大蚌所化美女形象,成為這人們向往和平安定生活願望的寄托。
三國時吳國萬震撰寫的《南洲異物誌》稱:“合浦有民,善遊采珠,兒年十餘,便教入水求珠。官禁民采珠,巧盜者蹲水底,剖蚌得好珠,吞之而出。”而更早些的東漢王充《論衡·率性篇》:也有“兼魚蚌之珠,與禹貢璆珠,真玉珠也。然而隨侯以藥作珠,精耀如真。道士之教至,知巧之意加也。”“然而道人消爍五石,作五色之玉,比之真玉,光不殊別,兼魚蚌之珠,與《禹貢》琳皆真玉珠也。”
采珠工作的艱苦危險,在南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七較早予以陳述:
合浦產珠之地,名曰斷望地,在海中孤島下,去岸數十裏,池深不十丈。蜑人沒而得蚌,剖而得珠。取蚌,以長繩係竹籃,攜之以沒。既拾蚌於籃,則振繩令舟人汲取之,沒者亟浮就舟。不幸遇惡魚,一縷之血浮於水麵,舟人慟哭,知其已葬魚腹也。亦有望惡魚而急浮,至傷股斷臂者。海中惡魚,莫如刺紗,謂之魚虎,蜑所甚忌也。蜑家自雲:“海上珠池,若城郭然,其中光怪,不可向邇。常有怪物,哆口吐翕,固神靈之所護持。其中珠蚌,終古不可得者。蚌溢生於城郭之外,故可采耳。”所謂珠熟之年者,蚌溢生之多也。然珠生熟年,百不一二,耗年皆是也。珠熟之年,蜑家不善為價,冒死得之,盡為黠民以升酒鬥粟,一易數兩。既入其手,即分為品等銖兩而賣之城中。又經數手乃至都下,其價遞相倍蓰,至於不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