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在柔美風韻之外,還帶有一種描寫不出奇異的美;甜蜜的,迷人的,最引人發笑的,然而是這樣地動人的情緒又會使人心酸。
——Hawthorne-The Marble Faun
傳說火葬之後,心還不會燒化的雪萊,曾悱惻地唱:“我墮在人生荊棘上麵!我流血了!”人生路上到處都長著荊棘,這是無可諱言的事實。但是我們要怎麽樣才能夠避免常常被刺,就是萬不得已皮膚給那尖硬的木針抓破了,我們要去哪裏找止血的靈藥呢?一切戀著人生的人,對這問題都覺有細想的必要。查理斯·蘭姆是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導師。George Eliot在那使她丟失青春的長篇小說Romola裏麵說“生命沒有給人一種它自己醫不好的創傷”。蘭姆的一生是證明這句話最好的例,而且由他的作品,我們可以學到很多精妙的生活術。
查理斯·蘭姆——Coleridge叫他做“心地溫和”的查理斯——在一七七五年二月十八日生於倫敦。他父親是一個性情慈愛諸事隨便的律師,Samuel Salt的像仆人不是仆人,說書記又非書記式的雇員。他父親約翰·蘭姆做人忠厚慷慨,很得他主人的信任。蘭姆的幼年就住在這個律師所住的寺院裏,八歲進基督學校Christ Hospital受古典教育,到十五歲就離開學校去做事來持家了。基督學校的房子本來也是中古時代一個修道院,所以他十四年都是在寺院中過去的。他那本來易感沉悶的心情,再受這寺院中寂靜恬適的空氣的影響,更使他耽於思索不愛幹事了。他在學校時候與浪漫派詩人和批評家S.T.Cole-ridge訂交,他們的交誼繼續五十年,沒有一些破裂。蘭姆這幾年學校生活可以說是他環境最好的時期。他十五歲就在南海公司做書記,過兩年轉到東印度公司會計課辦事,在那裏過記賬生活三十三年,才得養老金回家過閑暇時光。不止他中年這麽勞苦,他年輕時候還遇著了極不幸的事。當他二十一歲的時候,他同一位芳名叫Ann Simmons姑娘發生愛情,後來失戀了,他得了瘋病,在瘋人院過了六個禮拜。他出院沒有多久,比他長十歲的姊姊瑪利·蘭姆一天忽然發狂起來,拿桌上餐刀要刺一女仆,當她母親來勸止時候,她母親被誤殺了。瑪利自然立刻被關在瘋人院了。後來瑪利雖然經法庭判做無罪,但是對於瑪利將來生活問題,蘭姆卻有許多躊躇。瑪利在她母親死後沒有多久時候漸漸地好了,若是把她接回家中住,老父是不答應的。把一個精神健全,不過一年有幾天神經會錯亂的人關在瘋人院裏,蘭姆覺得是太殘酷了。並且瑪利是個極聰明知理的女子,同他非常友愛,所以隻有在外麵另賃房子一個辦法。不過蘭姆以前入僅敷出,雖然有位哥哥,可是這個大哥自私自利隻注意自己的腳痛,別的什麽也不管,而且堅持將瑪利永久關在瘋人院裏,蘭姆在這萬分困難環境之下,定個決心,將瑪利由瘋人院領出,保證他自己一生都看護她。他恐怕結婚會使他對於瑪利招扶不周到,他自定終身不娶。一個二十一歲青年已背上這麽重負擔,有這麽淒慘的事情占在記憶中間,也可謂極人生的悲哀了。不久他父親死了。以後他天天忙著公司辦事,回家陪伴姊姊,有時還要做些文章,得點錢,來勉強維持家用。瑪利有時瘋病複發,當有些預征時候,他攜著她的手,含一泡眼淚送入瘋人院去,他一人回到家裏癡癡地愁悶。在這許多困苦中間,蘭姆全靠著他的美妙樂天的心靈同幾個知心朋友Wordsworth,Coleridge,Hazltt,Manning Rickman,Earton Burney,Carey等的安慰來支援著。他雖然厭惡工作,可是當他得年金後,因為工作已成種習慣,所以他又有無聊空虛的愁苦了。又加上他好友Coleridge的死,他晚年生活更加黯淡。在一八三四年五月二十日他就死了。他姊姊在半知覺狀態之下,還活了十三年。這是和他的計劃相反的,因為他希望他能夠比他姊姊後死,免得她一個人在世上過淒涼的生活。他所有的著作都是忙裏偷閑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