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的夏天分外地熱。街上的燈雖然亮了,胡同口那賣酸梅湯的還像唱梨花鼓的姑娘耍著他的銅碗。一個背著一大簍字紙的婦人從他麵前走過,在破草帽底下雖看不清她的臉,當她與賣酸梅湯的打招呼時,卻可以理會她有滿口雪白的牙齒。她背上擔負得很重,甚至不能把腰挺直,隻如駱駝一樣,莊嚴地一步一步踱到自己門口。
進門是個小院,婦人住的是塌剩下的兩間廂房。院子一大部分是瓦礫。在她的門前種著一棚黃瓜,幾行玉米。窗下還有十幾棵晚香玉。幾根朽壞的梁木橫在瓜棚底下,大概是她家最高貴的坐處。她一到門前,屋裏出來一個男子,忙幫著她卸下背上的重負。
“媳婦,今兒回來晚了。”
婦人望著他,像很詫異他的話。“什麽意思?你想媳婦想瘋啦?別叫我媳婦,我說。”她一麵走進屋裏,把破草帽脫下,順手掛在門後,從水缸邊取了一個小竹筒向缸裏一連舀了好幾次,喝得換不過氣來,張了一會嘴,到瓜棚底下把簍子拖到一邊,便自坐在朽梁上。
那男子名叫劉向高。婦人的年紀也和他差不多,在三十左右,娘家也姓劉。除掉向高以外,沒人知道她的名字叫做春桃。街坊叫她做撿爛紙的劉大姑,因為她的職業是整天在街頭巷尾垃圾堆裏討生活,有時沿途嚷著“爛字紙換取燈兒”。一天到晚在烈日冷風裏吃塵土,可是生來愛幹淨,無論冬夏,每天回家,她總得淨身洗臉。替她預備水的照例是向高。
向高是個鄉間高小畢業生,四年前,鄉裏鬧兵災,全家逃散了,在道上遇見同是逃難的春桃,一同走了幾百裏,彼此又分開了。
她隨著人到北京來,因為總布胡同裏一個西洋婦人要雇一個沒混過事的鄉下姑娘當“阿媽”,她便被薦去上工。主婦見她長得清秀,很喜愛她。她見主人老是吃牛肉,在饅頭上塗牛油,喝茶還要加牛奶,來去鼓著一陣臊味,聞不慣。有一天,主人叫她帶孩子到三貝子花園去,她理會主人家的氣味有點像從虎狼欄裏發出來的,心裏越發難過,不到兩個月,便辭了工。到平常人家去,鄉下人不慣當差,又挨不得罵,上工不久,又不幹了。在窮途上,她自己選了這撿爛紙換取燈兒的職業,一天的生活,勉強可以維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