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什麽時候了,還埋頭在案上寫什麽?快同我到海邊去走走罷。”
丈夫盡管寫著,沒站起來,也沒抬頭對他妻子行個“注目笑”的禮。妻子跑到身邊,要搶掉他手裏的筆,他才說:“對不起,你自己去罷。船,明天一早就要開,今晚上我得把這幾封信趕出來;十點鍾還要送到船裏的郵箱去。”
“我要人伴著我到海邊去。”
“請七姨子陪你去。”
“七妹子說我嫁了,應當和你同行;她和別的同學先去了。我要你同我去。”
“我實在對不起你,今晚不能隨你出去。”他們爭執了許久,結果還是妻子獨自出去。
丈夫低著頭忙他的事體,足有四點鍾工夫。那時已經十一點了,他沒有進去看看那新婚的妻子回來了沒有,披起大衣大踏步地出門去。
他回來,還到書房裏檢點一切,才進入臥房。妻子已先睡了。他們的約法:睡遲的人得親過先睡者的嘴才許上床。所以這位少年走到床前,依法親了妻子一下。妻子急用手在唇邊來回擦了幾下。那意思是表明她不受這個接吻。
丈夫不敢上床,呆呆地站在一邊。一會,他走到窗前,兩手支著下頷,點點的淚滴在窗欞上。他說:“我從來沒受過這樣刑罰!……你的愛,到底在哪裏?”
“你說愛我,方才為什麽又刑罰我,使我孤零?”妻子說完,隨即起來,安慰他說:“好人,不要當真,我和你鬧玩哪。愛就是刑罰,我們能免掉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