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學術界對民族文獻的界定,民族文獻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指用各民族文字著述並刻寫在一定的材料上,可供後人考查曆史文化的古代資料;二是用漢字和外國文字記錄的我國少數民族曆史文化的內容,可供我們查考各民族古代社會曆史和傳統文化的文獻資料;三是各民族口耳相傳而經久不衰的文史資料,即曆史傳說,神話故事、英雄史詩等。[1]據此我們可以構架文選課程中民族文獻的內容。由於民族文獻多是用少數民族文字記錄,對大多數高校學生來說,學習民族語言如同學習一門外語,而學習翻譯成現代漢語的民族文獻又不符合文選課的要求,筆者認為在文選課中增加民族文獻的主要目的不是讓學生去學習某種語言,而是通過學習民族文獻的概況和研究情況,使他們在今後的工作、研究中自覺利用民族文獻,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去學習和自己研究密切關聯的民族語言。有鑒於此,筆者認為文選課中的民族文獻專題應該包括以下三個方麵的內容。
(一)民族文獻概況
民族文獻存世的數量眾多,其流傳方式與存亡現狀與漢文有很大差別,文獻概況下可以設置兩方麵的內容:第一,簡略介紹民族古文字及文獻情況。如張大可、鄧瑞全主編的《中國曆史文選》第十二單元“民族文獻”“民族文獻典籍概述”中,除簡單介紹了16種民族文字文獻外,還用較大篇幅介紹了蒙文文獻、藏文文獻、維吾爾文文獻,為我們選錄民族文獻提供了較好範例,隻是某些介紹過於簡單,如對老彝文的介紹:“老彝文又稱‘爨文’或‘韙書’,用這種文字書寫的《西南彝誌》全書37萬字,是當代發現的有關彝曆史、人文情況的一部巨著。”[2]第二,簡略敘述民族文獻的流傳情況,包括其傳播、聚散、收藏、載體、分類、裝幀等,加深學生對民族文獻的認識。此部分應簡明精當,使學生對民族文獻有大致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