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毓黻先生學有淵源,學養深厚,他1944年在四川三台東北大學近代史研究學社講學時說道:“餘之治學途徑,大約謂始於理學,繼以文學,又繼以小學,又繼以史學。”[1]
這是金先生對其前三十年治學道路的總結。金毓黻早年從治理學入手,精熟宋以來理學著作,“漬於義理者甚深”,“故於任事事人,皆守皎然不欺,蒙難而貞之義”;[2]理學修養不僅成為其治學之基,而且是其立身之本。“自戊申(1908年)迄壬子(1912年),則喜購古文家專集。”[3]在他22歲至26歲期間,勤於文學修習,又打下了深厚的古文基礎。他主張研究史學必須以文學輔之,認為史之文字尤其應該“翔實高簡”,既要“雅而能健”,又要“舉重若輕”,此外不能有“格格不吐”之病。在27歲至36歲期間,他逐漸注重研究文字、音韻、訓詁之學。金毓黻就讀北京大學時,師承國學大師黃侃,同時又受樸學大師章太炎影響,汲取了古文經派的治學方法。他不僅推崇章氏“實事求是”、“以治史的方法來治經”,[4]將語言文字與考古文物並視為史學兩大資料來源、力求實證的觀點,而且將其進一步闡發,認為文字之學是“讀古書之門徑,不得其門則無以曉其理、知其事。”[5]有了以上循序漸進的學養積澱,金毓黻先生直到37歲以後,才完全將治學興趣和重點轉向研究史學。他對清代史學家錢大昕推崇備至,稱其“於史籍致力最深,旁及輿地、金石,致為精絕”,“為乾嘉間學者首屈一指”[6]。金毓黻先生治史之初,即采用錢氏治學路徑,用治經之法以治史。他在日記中寫道:“餘之研史,實由清儒。清代惠、戴諸賢,樹考證校讎之風,以實事求是為歸,實為學域辟一新機。用其法治經治史,無不順如流水。且以考證學治經,則等於治史。古之經籍,悉為史裁,如欲究明古史,舍群經而莫由。”[7]正是基於以上的嚴謹治學和堅實基礎,金毓黻先生出版了《中國史學史》《宋遼金史》《遼東文獻征略》《東三省叢編》《渤海國誌長編》《奉天通誌》《遼海叢書》《東北通史》上編等大量的專著和文獻,成為史學界的一座豐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