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體製

建構社會管理科學化指標體係——基於包容性增長下改革政府績效考核評價體係的視角

字體:16+-

周長城[1] 韓俊強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對以保障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具有前所未有的重大戰略意義。包容性增長的發展思路下,以“以人為本”為指導思想與基本理念,在充分遵循社會曆史發展規律與社會管理發展規律的基礎上,通過確立科學化社會管理的主客觀測量指標,建立一套以衡量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為目的的評價指標體係,能夠實現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的具體測量,是實現社會管理科學化、可操作化,建成科學高效的社會管理體製的有效路徑之一。構建科學合理的社會管理指標體係是實現社會良性運行和治理的關鍵,有助於全麵、客觀、合理地衡量社會管理水平,能夠為政府製定相關社會政策提供科學依據,使國際、國內不同時期、不同地區間的社會管理水平比較成為可能。

一、引言

“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強調要“標本兼治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並指出:為適應經濟體製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新形勢,我們要“創新社會管理體製機製,加強社會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係,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由此可見,加強社會管理體製機製創新,健全中國特色社會管理體係建設已經成為我國“十二五”期間的重要任務之一。事實上,自《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中首次出現“社會管理”一詞以來,我們黨在社會管理理論與實踐方麵的探索就從未間斷。十六大報告——《全麵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麵》中分別在闡述“經濟建設和經濟體製改革”與“政治建設和政治體製改革”中兩次提到“社會管理”,明確指出要“完善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要“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改進社會管理,保持良好的社會秩序”[2]。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指出要“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製創新”。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完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基本方針,強調指出“要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健全基層社會管理體製。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黨的十八大對社會管理進行了重新定位,提出要“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管理體製,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係,推進社會體製改革”,第一次將社會管理與改善民生並列為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