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紀錄片創作中,敘事視角指的是創作者展開敘事的切入角度,每部紀錄片在進入後期製作階段後都要麵臨一個問題,那就是選擇什麽樣的敘事視角,不同的敘事視角可以實現不同的敘事與表意功能。
一、敘事視角與解說詞類型
考量紀錄片敘事視角的前提是解說詞類型。解說詞所使用的人稱具體可分為第一人稱、第二人稱、第三人稱。第二人稱是一個極具議論抒情性質的人稱。對於講求敘事真實的紀錄片來說,第二人稱的使用非常罕見,即使偶爾出現,也通常穿插在一些議論抒情的段落中,而不能成為整部紀錄片敘事的人稱選擇。所以,在紀錄片創作中,主要承擔整部紀錄片敘事人稱的就隻有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了。
第一人稱敘事是指以主角或見證者的身份敘述自身經曆的事件,最大的優勢是便於表現人物內心世界,通常“我”“我們”這樣的稱呼會出現在解說詞中。第三人稱敘事是指以創作者或旁觀者的身份敘述所看到的事件,最大的優勢是便於客觀敘述,通常“他”“他們”這樣的稱呼或者人物姓名、昵稱、尊稱等會出現在解說詞中。
以解說詞與畫麵的關係為標準,解說詞可以分為全解說詞、半解說詞、無解說詞三種類型。從紀錄片敘事這個角度來說,解說詞體現為兩種敘事模式,即全知敘事模式與限知敘事模式,其中全解說詞屬於全知敘事模式,半解說詞、無解說詞屬於限知敘事模式。全知敘事模式是指創作者所掌握的情況看起來比較多,能夠使用解說詞將被拍攝對象的過去、現在和事件的來龍去脈等講述得非常全麵,人物同期聲使用較少或者沒有。當然,具體創作實踐中出現了個別創作者將少量解說詞使用字幕代替的情況,這屬於將解說詞與字幕靈活轉換應用的情況。限知敘事模式是指創作者所掌握的情況看起來比較少,解說詞或字幕隻起到交代信息、提示情節等作用,作用比較有限,人物同期聲使用較多。在這種模式中,無解說詞並不等於紀錄片就沒有交代信息、提示情節等功能的需求,而是這些功能全部由字幕來實現,因此字幕上升為僅次於畫麵的重要語言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