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才出現斷層,人才流失,但鮮有主事者捫心自問:這樣的處境是如何造成的?最顯著的例子是,台灣公立樂團麵對常任指揮“難產”、音樂總監難尋的窘境,從未靜心思考治本之道,反正無東風可用,還有西風可借。掐指一算,台灣交響樂團成立68年,台北市立交響樂團成立44年來,又培育出多少指揮人才?
培育指揮人才,“助理指揮”是樂團的基本配備,主要為新秀提供磨練的機會,讓他們在一二年的訓練之後,能夠展翅高飛朝下一階段前進。然而,環顧台灣樂團,台北愛樂樂團、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均有助理指揮的編製,卻未全然落實。
依照“台北愛樂樂團助理指揮甄選及聘任細則”,樂團最多可聘任助理指揮兩名,當下其實隻使用了一個名額;至於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助理指揮已成萬年助理,完全扭曲設置精神。至於台灣交響樂團,助理指揮職位更是付之闕如。製度的不完善,使得優秀的人才無處磨練試劍,漸成惡性循環。
一般來說,擔任“助理指揮”等同於在職訓練,是一種觀摩、實作的過程。一方麵具栽培意義,另一方麵也幫助年輕音樂家了解自我能力,尤其在藝術層麵之外,指揮需有機會累積曲目,還得具備統馭、溝通、企劃、管理等能力,而這些必要的特質,絕非於紙上談兵可見真章,唯有站上舞台才能見分曉。
由於“助理指揮”重在培育,在資源足夠的情況下,從一名至數名不等,聘用及升遷的方式也因團而異。以聘用的方式為例,有數種可能性,包括樂團固定編製、以獎學金的製度執行、企業讚助、建教合作、與指揮比賽結盟等。至於升遷的方式,有些樂團明確采用合約製,一個至二個樂季期滿後就必須畢業;也有樂團在期滿後評估表現,如果與樂團間的化學反應良好,則有機會從助理指揮升任副指揮,緊接著成為駐團指揮、常任指揮的人選。當然也有助理指揮表現太亮眼,馬上被他團網羅擔任要職,實現職業生涯三級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