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貂閑話
一部《紅樓夢》,給人間留下了如此多的麻煩。想那雪芹曹公,把前半生的榮華富貴更兼脂粉溫柔享用周遭,又用了後半生,將這化作了浮雲皂泡的美好記憶一一細品,蘸著他那追懷與痛惜的淚水,與世人作了淋漓盡致的渲染。我想,他那饑寒交迫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的執著,絕不單單是為了寫一部傳世的小說,更不是為了要開創一門無端而生、耗紙費墨的“紅學”。因為古來那些想“贏得生前身後名”的誌士文人,有哪個是在胭脂和淚水中成就的?哪個不是指望驚天動地舍身成仁,做一番男兒的功業?曹公之誌根本就不在此之列。一個落難的公子,落魄的文人,他寫此書,無非是向世人訴說,不管是富貴榮華還是溫柔之鄉,從來都是浮雲一般,幻夢一場。恰如人生,倏忽短暫,落花流水。既如此這般,我之落魄,爾之富貴,有何差異?此一時,彼一時也,爾之今朝,我之昨夕也,以此取得活命的平衡。再者,便是他通過那十足的“私人敘事”和“個人寫作”,將自己殘剩的時光心思,盡悉沉湎在往昔的幸福追憶之中,他由此而使餘生找到了一個心靈的避難所。在這昔日的天堂裏,他如癡如醉,忘我投入,奮筆揮毫,讓慘淡的人生幻射出幸福的光芒。這正是一部《紅樓夢》能夠傳世的原因,他全然沉入了生命的幻境、自遣的快樂之中—直到他間斷或醒來“追問”這寫作的“意義”時,才發現,那是沒有意義的。“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於是,他又自解道,“芳情本自遣,雅趣向誰言。”管他別人如何,我隻是聊以**罷了。而這正好成就了曹雪芹,使這部脫去了功利與雜念的書,成了超凡脫俗的書。反之,設若作者滿腦子教化別人,名垂後世的功利心,或許寫不到這般遺世絕塵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