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際責任觀的理論淵源
國際責任伴隨國際體係的形成而誕生。如果我們用盧梭的理論進行推理,國際體係如果是由國家組成的特殊社會,那麽它也存在著一種社會契約。國家隻要處於某個國際體係之中,就必然部分或全部接受這個體係的相關契約。國際責任就是國家在某一國際體係中擔負的對外義務關係。國際責任觀就是國家在某一國際體係中對擔負對外義務關係的看法和觀點。中國作為世界上的發展中國家,同時又是一個世界大國,對國際責任的基本觀點是:按照責任、權利、實力相一致的原則,履行相應的國際責任,發揮建設性作用。這一國際責任觀的理論來源既是馬克思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必然發展,也是中國優秀文化傳統的當代詮釋。
(一)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影響
基於國內和諧、國際和平的積極有為的國際責任觀,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中華民族是熱愛和平的民族,在一定意義上講,中華文化也是一種“和”的文化。中國傳統“和”文化是以實現人、自然、社會的和諧統一為理想的文化。在個體的發展上,主張身心之“和”;在與群體的關係上,主張人際之“和”;在與社會的關係上,主張社會之“和”;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主張人與自然之“和”。和合、和諧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思想的重要命題與核心價值。中國傳統“和”文化蘊含著“和為貴”的價值取向、“和而不同”的動力因素、“和實生物”的發展理念、“天人合一”的終極理想。雖然傳統“和”文化存在著根本性的缺陷,但它的內容還是十分豐富的,其中合理的價值取向對建設和諧社會、構建和諧世界的理念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例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1]中的社會理想觀念;“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2]中的社會倫理觀念;“和實生物,同則不繼”[3]中的事物發展觀念;“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4]中的人與自然協調的理念等等。“在人與人的關係中,和的思想講求和諧、和睦、和氣、和善、祥和、謙和,提倡團結、互助、友愛;在人與社會的關係中,和的思想注重合群隨眾、和衷共濟、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相結合,圍繞共同目標來構築充分發揮個人創造才能、協調一致、和睦相處的社會;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中,和的思想強調天人合一,‘讚天地之化育’,也就是利用自然、改造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統一,謀求生態平衡,實現穩定協調、可持續發展;在處理不同文明和國家之間的關係的時候,提倡‘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最終達到‘協和萬邦’和平共處。”[5]這是對中國傳統“和”文化的最好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