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和諧世界是中國共產黨的一貫追求,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始終堅持的外交方針和戰略目標,為新世紀提出和堅持和諧世界的戰略思想提供了堅實的思想基礎和豐富的外交經驗。
一、新中國的建立與和平共處的戰略思想
實現世界持久和平,是中國共產黨籌劃建設新中國的一個既定方針與目標。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1942年,中國共產黨就認真研究國際形勢及其發展態勢,鮮明地提出了共產黨對戰後中國與世界秩序的基本構想。中國共產黨主張,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應當成為人民的勝利;各國采取何種社會製度應當尊重各國人民的選擇;一國內不同的反法西斯政治力量,在國際國內民主機構中所享受的權利,應視這個力量對反法西斯鬥爭所做的貢獻而定。“戰後的中國應當是獨立的與各友邦發生平等互惠關係的中國,而不是殖民地半殖民地或附屬國。”[1]作為中國共產黨對外政策的正式宣告,毛澤東主席指出:“在徹底打敗日本侵略者,保持世界和平,互相尊重國家的獨立和平等地位,互相增進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和友誼的基礎上,同各國建立並鞏固邦交,解決一切相互關係問題。”[2]
在上述思想的指導下,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將實現世界和平的思想寫入建國大綱之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政策的原則,為保障本國獨立、自由和領土主權的完整,擁護國際的持久和平和各國人民間的友好合作,反對帝國主義的侵略政策和戰爭政策;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采取友好態度的外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上,與之談判,建立外交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礎上,與各外國的政府和人民恢複並發展通商貿易關係。這一思想在195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再次得到確認。因此,高舉和平旗幟,為實現世界的持久和平而鬥爭,是中國政府和人民的一貫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