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豐五年(1855),銅瓦廂決口,洪水先向西北又折東北,溜分三股:一股由趙王河東注,兩股由東明縣南、北分注,至張秋三股匯合,奪大清河入海,成為清朝曆史上最重要的黃河改道。清廷既需要投入大量財力進行賑濟與重建,又使得河運至少在短期內無法通航,海運的重要性更加突顯。與以往海運不同的是在這次海運中使用了火輪船護漕。
火輪船的出現,與當時海盜猖狂出沒直接相關。二月二十五日,江蘇運船孫德茂、浙江運船盛寶、安恂3船,在山東石島洋麵,被海盜劫去銀米及貨物。二十九日,江蘇宋源昌、張協隆2船先被搶劫,後被拖入島內勒索贖銀,他們還看到裝豆衛船數十隻,同被擄困。又有盜船十數隻,遊駛洋麵,搶劫漕船9隻,每船損失漕米百餘石、數十石不等。盜船不僅搜括銀貨或擄去工人,還勒索贖票。宋源昌等號在途中聽說賊船已聚有30餘隻,在各島及奉天牛莊一帶,專伺商船裝豆南下,乘機搶劫。運船頻頻被劫,一方麵可以看作是社會動**不安的表現,另一方麵也可以看出清廷所派出的水師護衛的無能。與清廷驗米大臣壯他人聲勢相比,江浙船商誌切同仇,他們宣稱,願出資自衛,朝廷若能借資商力,令該商自行集資,多雇船隻,常年在洋麵護航,“必樂於從事”。
寶順號輪船模型
從鹹豐三年起,隨著浙江漕糧海運的進行,寧波木帆船開始在漕糧海運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雖然江浙與山東等省派重兵巡護,但因水師腐敗,巡護無法發揮應有作用,寧波船商經常遭到海盜襲擊,苦不堪言。次年,寧波船商董事召集“南北號”商議對策。商議的結果是由船商自行購買火輪船進行護航。於是船商集資銀7萬兩,委托上海買辦鄞縣楊坊、慈溪張斯臧和俞斌3人前往廣州,向外商購得輪船一艘,定名“寶順”號,並組織董事會籌議章程,設立“慶成局”,經理輪船護航事務。公推李容等人為局董事,由盧以瑛主持局務,張斯桂為船長,鎮海貝錦泉為管駕,置備炮械,招雇炮手、水手,全船人員共79名,加緊訓練。所需輪船燃料、炮械彈藥消耗、船員糧餉、服裝等經費,均由各商捐派。接著,他們向寧紹台道、海關監督呈請備案,領取船照。至四年冬,諸事完備,該船也於十二月開始,執行為寧波商船護航的任務,打擊在外海扣押“北號”商船、強索贖金的海盜幫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