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訃聞不是可有可無的
人總是要走向自己的終點——死亡。但是,死亡對於不同的人來說意義是有差別的。訃聞是關於人的死亡的新聞,就是將重要人物、公眾關注人物乃至普通人的死亡表述出來,給他們留下人生終點的最後記錄。
然而,人生的最後記錄——訃聞或悼詞——他本人卻無法知曉。不過,也有例外,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和海明威就曾“有幸”在報紙上讀到了自己的訃聞。1897年,美聯社錯發了馬克·吐溫去世的消息;1953年,世界各地的大報報道海明威在非洲死於飛機失事。對自己“去世”的消息,馬克·吐溫不無幽默地從倫敦給美聯社發電報,一本正經地說“有關我死的報道過於誇張了”。
也許正是這種無法知道自己“後事”的好奇心,使得世人對他人的“後事”更有興趣。況且,並不是人人都能像馬克·吐溫那樣灑脫。再者,盡管編輯部對處理訃聞司空見慣,但對死者家庭來說卻是頭等大事,因此,訃聞報道非常重要。如果說所有報道都需要敏感和人道的話,訃聞則需要更多,因為訃聞比其他種類的新聞更能給媒體帶來朋友或製造敵人。由於上述的重要性,在西方,有的報紙常常派有經驗的記者去采寫重要人物的訃聞。《紐約時報》等大報還有專門寫訃聞的記者。
二、悼亡報道
有關“後事”的悼亡報道類型很多,包括訃聞、唁電,對追悼會、葬禮等的采訪與寫作。
訃聞,也稱訃告,是關於某人死亡的公告。作為新聞報道的訃聞,在功能、內容和表現形式方麵與一般的訃告有明顯不同。
一般的訃告由死者的家屬或其任職的單位發出,目的是向親友通報死亡訊息,內容、格式有一定之規,隻要說明死者姓名、年齡、死亡日期、殯儀事宜即可,有的訃告也刊登在報紙上,但若登在廣告版上,通常是要收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