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廣告文化學

第二節 視覺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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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現實主義:廣告的視覺象征

(一)物體的危機

“當20世紀40年代抽象表現主義趨向成熟時,廣告公司越來越渴望采用一種表現式、幻想式的超現實主義,這種趨向在薩爾瓦多·達利和勒內·馬格利特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這些藝術家的核心魅力在於(至少對廣告客戶來說如此),他們能夠將熟悉的事物陌生化,從而達到吸引注意力的效果。”[1]傑克遜·李爾斯在《豐裕的寓言:美國廣告文化史》中指出,從廣告客戶的角度來看,達利和馬格利特的超現實主義幻想手法隻是“一種欺騙性的新聞技巧”,目的就是要讓觀眾停住腳步——這種手法後來發展成為充滿“特殊效果”的高科技瘋狂表現手段。

超現實主義,陽性名詞:純粹的精神學自發現象,主張通過這種方法,口頭地、書麵地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表達思想的實實在在的活動。思想的照實記錄,不得由理智進行任何監核,亦無任何美學或倫理學的考慮滲入。[2]

1924年,超現實主義運動的領袖布勒東在《超現實主義宣言》中定義了超現實主義的基本原則。這個定義首先強調表現無意識,然後《超現實主義宣言》又利用哲學來證明超現實主義的基礎是信仰超級現實,同時也是信仰夢境的無窮威力和思想能夠不以利害關係為轉移的種種變遷。

具體來說,在《超現實主義宣言》中,布勒東從“物體的危機”角度來描述超現實主義。引起這種危機的一種方式是通過組合認識物體的環境,特別是將它從我們習慣認識它的環境中移走,置於出人意料的環境中。當它在多種環境中同時出現時,由於它再也無法確立穩固的身份,“該物體”便處於一種危機中。超現實主義者采取的另一個辦法是打亂物體之間的等級。這兩種方法均有揭示物體結構的作用,它們說明物體的意義取決於情境和習慣的認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