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是圍繞確定什麽選題以及如何采訪報道所進行的多維性思維活動。英國電視學家羅伯特·蒂勒爾認為:“采訪和許多藝術形式一樣,是一種同時發生、多層次的活動。”[1]
為了使采訪工作進行的順利,他主張記者必須首先搞清楚自己應發揮什麽樣的作用,他的作用能正當地發揮到什麽程度。那麽,記者應發揮什麽作用呢?用一句話概括起來,就是怎樣才能客觀、公正、準確、真實地向公眾報道事實。
記者怎樣向公眾報道事實?首先要取決於記者怎樣采訪,怎樣將事實挖掘出來。而怎樣采訪,往往要根據事先的周密策劃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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