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獻記載,夏王朝的活動範圍主要在今豫西、晉南一帶。因此,學者們都注意從這一地帶的新石器時代後期文化遺址中尋找夏文化。到目前為止,作為夏文化探討對象的遺址,人們在豫西和晉南地區已發現上百處,經過重點發掘的有鄭州洛達廟、偃師二裏頭、登封王城崗、夏縣東下馮、臨汝煤山、洛陽矬李等遺址。
20世紀60年代初期定名的二裏頭文化的發現和研究是夏代考古的重大收獲。這個類型的文化遺存最初於1953年被發現於河南登封玉村,後來在豫西、晉南地區陸續有所發現,其中以河南偃師二裏頭遺址的文化內涵最豐富、最典型,遂以之命名。二裏頭文化分為2個類型,一是以山西夏縣東下馮遺址為代表的“東下馮類型”;二是以二裏頭遺址為代表的“二裏頭類型”。在河南鄭州、洛陽、臨汝等地的二裏頭文化遺址中發現有多種文化層重疊的關係,即商代早期文化疊壓在二裏頭文化之上,二裏頭文化又疊壓在龍山文化之上。就時代發展順序而言,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和商代之間即夏代,因此二裏頭文化確實是屬於夏代的考古文化。二裏頭文化的碳14測年範圍大約在公元前2395—前1625年,也符合學者據古文獻記載推定的夏代紀年範圍。
圖2.2 白陶封口盉。夏代。河南博物院藏
位於河南偃師縣的二裏頭遺址,是二裏頭文化最典型的遺址,二裏頭文化因之得名。二裏頭遺址於1959年開始被發掘,到20世紀80年代,學者們根據對這個文化的堆積層次和出土文物的分析,把它分為四期。在第一、二期,工具和武器主要還是石器、骨器等,極少出現銅器。在第三、四期,則出現了不少青銅器和各式精美玉器。還發現了大型宮殿建築基址。
在屬於三期的墓葬中發現不少青銅器和玉器。青銅器有爵、戈、鏃、戚、刀、錐、魚鉤等。青銅器的製作技術屬於早期階段,造型簡單、器壁較薄、質樸無文。二裏頭的青銅器應是本地生產的,遺址中還發現了鑄銅的坩堝、陶範、銅渣等。玉器有鉞、戈、璋、刀、琮、圭等,其中有製作極精的七孔玉刀和玉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