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代中國文明 (上卷)

第一節 李悝變法與《法經》

字體:16+-

戰國時期,魏國開展改革活動較早,成績也較大。

魏國的祖先畢公高與周同姓,有人說是文王之子,武王伐紂,被封於畢(今陝西省鹹陽市畢原)。晉獻公時有畢萬,為獻公車右武士。畢萬在伐滅霍、耿、魏的戰役中立有戰功,封於魏(今山西省解州芮城縣),為大夫。後來魏氏有庶子犫追隨公子重耳流亡國外,重耳返回晉國當上國君,是為晉文公。晉文公命犫繼承魏氏的家業,為大夫,死後諡為武子。到魏獻子時,晉國公室卑弱,魏氏與中行、範、知、趙、韓六家強大,被稱為六卿。晉頃公時魏獻子執掌國政。他與兒子魏侈兩代人,都聯合趙、韓,攻範、中行氏。到他的曾孫魏桓子,聯合趙襄子、韓康子伐滅知氏,分其地。這樣,晉國就從六卿變成了三家。這就是有名的“三家分晉”的故事。公元前403年(魏文侯四十三年),魏與趙、韓一起被周室列為諸侯,有史家把這年當作戰國開始之年。

桓子的兒子名叫斯,他就是有名的魏文侯。魏國的改革就是從他開始的。

魏文侯以“家貧則思良妻,國亂則思良相”[1]為由,廣招人才,首開戰國禮賢下士之風。大臣紛紛舉薦人才,一時之間朝野濟濟。吳起任西河(今山西、陝西之間黃河沿岸一帶,治所在今山西省汾陽市)守,西門豹為鄴(今河北省臨漳縣西)令,樂羊伐中山(今河北省保定、石家莊一帶),李克守中山故地,屈侯鮒任太子師傅。魏文侯自己又以孔子弟子卜子夏、子貢弟子田子方、子夏弟子段幹木為師,學習儒家經典,每次路過老師的住處,沒有不扶軾致敬的,由此,譽滿諸侯。魏文侯招攬人才,目的是為了實行法製改革。這場改革以李悝為首。

李悝,魏人,曾擔任魏文侯的相。《漢書·藝文誌》法家類首著李悝所作《李子》32篇。據《晉書·刑法誌》,李悝對法律素有研究,著有《法經》,其中有盜、賊、囚、捕、雜、具6篇,可惜原書已經失傳了,隻能根據其他文獻,略知大概。所謂《盜法》,針對的是侵犯財產所有權的犯罪行為;所謂《賊法》,對象是侵犯人身權利的犯罪行為;《囚法》,指有關審判的法律;《捕法》,指追捕逃亡的法律;《雜法》內含“輕狡”(輕狂)、“越城”(偷越城牆)、“博戲”(賭博)、“假借”(欺詐)、不廉(貪汙賄賂)、**侈(荒**奢侈)、逾製(超越等級使用器物)共7種違法行為;《具法》指根據具體情況加重或減輕刑罰。這6篇內容有一個總的目標,就是懲治危害國家和社會的違法犯罪。《法經》究竟是個人法學著作還是國家法典我們尚不清楚。不過,後來商鞅從魏國入秦,就帶著這部《法經》。《法經》之所以能夠主持秦國的法製改革,並取得巨大成效,實在要感謝李悝的商鞅。再後來的《秦律》、《漢律》,也都是在《法經》的基礎上補充擴展而編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