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問是什麽給殷商史的研究帶來了劃時代的突破,那麽毫無疑問是19世紀與20世紀之交發現的甲骨文字。甲骨文,是商周時期人們契刻或書寫在卜甲、卜骨及其他動物骨骼上的卜辭、記事刻辭和一些別的文字。卜甲即占卜用的龜甲,其中以腹甲為多,也有少量背甲。卜骨主要是占卜用的牛胛骨。除了卜甲、卜骨以外,人頭骨、鹿頭骨、野牛頭骨、虎骨和一些骨器上也發現了商代的記事刻辭及其他文字。甲骨文以卜辭為主,卜辭是占卜的記錄。除了卜辭,也有一些記事刻辭和表譜刻辭。卜甲、卜骨之外的其他動物骨骼上契刻的甲骨文也是記事文字。甲骨文基本是商代後期之物,主要出土於河南安陽小屯村殷墟遺址,在河南鄭州二裏岡遺址和山東濟南大辛莊遺址等處也有發現,不過文字遠沒有殷墟發現的多。1949年後,陝西周原還發現了西周甲骨文,與商代甲骨文在特點上略有不同。在甲骨文發現之前,人們了解殷商史隻能通過傳世的文獻資料,但傳世文獻中的商代史料本來就不多,在為數不多的史料中還夾雜著傳說與後人的編造,這無疑使人們難以認識殷商史的真貌。直至甲骨文的出現,才大大改變了殷商史料不足的情況。這些甲骨文字不但有力地證明了商王朝存在的曆史真實性,而且給了學者們了解和研究殷商史的第一手材料,把當時曆史的細節直接而又清楚地展現在人們的眼前。甲骨文與傳世文獻的相互印證、補充,極大地增進了我們對殷商史的認識。
早在原始社會時期,就有了用甲骨進行占卜的活動。不過商以前用於占卜的甲骨,還尚未見到文字。所以,殷商晚期的甲骨文,是目前已發現的最早的文字。商人的占卜風氣非常盛行,商代的統治者,將占卜作為國家政治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可謂是無事不占。上至國家大事,諸如祭祀、征伐、天時、年成、田獵;下至私人瑣事,諸如做夢、生育、疾病等,都要進行占卜。占卜有一套複雜的程序。首先,要將準備好的甲骨進行削鋸、刮磨等工序,使甲骨變得整齊、平滑,並使用工具在甲骨上進行鑽鑿。其次用火灼燒甲骨,由於甲骨鑽鑿處較其他部分薄,受熱時甲骨因厚薄不同而受熱不均勻,導致鑽鑿處出現裂紋,也就是兆紋。最後,占卜者根據兆紋顯示的兆象來判斷吉凶。如此,一次占卜才算是結束了。占卜結束之後,占卜者還要把卜問事項的內容以及占卜的結果契刻在甲骨上,這樣的刻辭就被稱為卜辭。一條完整的卜辭,包括敘辭、命辭、占辭和驗辭4個部分。敘辭又叫前辭,記錄占卜的時間和卜人的名字;命辭又叫貞辭,記錄占卜所問的內容;占辭是根據兆紋所判斷的吉凶;驗辭是事後對於占卜判斷是否應驗的記錄。實際上具有完整4項內容的卜辭並不多,一般都沒有驗辭,有的也省去占辭,但前辭和占辭一般較為常見。除了卜辭之外,還發現有一些與占卜無關的記事性刻辭,主要可分為記事文字和幹支祀譜兩種,刻有這些非卜辭的甲骨上一般都沒有鑽鑿卜兆的痕跡。每片甲骨上的刻辭一般都不會很長,多的幾十字,少的隻有一兩字,而且比較程式化,有點千篇一律,但其價值卻是無可否認的。已經發現的甲骨文單字大約在5000以上,可以識別確認的隻有一千幾百字。甲骨文已經是一種比較進步的文字,可惜的是除了一些象形的符號,中國目前還沒有發現比甲骨文更早的文字。可以想見,文字要達到甲骨文這個初步成熟的階段一定已經發展了很長的時間,甲骨文不可能是憑空產生的,應該有它的前身和更早的形式。除此之外,相信甲骨文應該也不是殷商時期唯一的一種文字載體,《尚書》中記載周公的文告說“惟殷先人有典有冊”,“典”和“冊”二字應來自竹製或木製載籍的象形,可見,商王朝已經有用竹製、木製簡冊記錄和保存檔案及曆史文獻的傳統,這些簡冊應該有著更為豐富的內容,類似《尚書·盤庚》那樣商王對臣民訓話的記載,估計還有不少,但或許是由於其他文字載體難以像甲骨這樣長期保存不壞,所以慢慢就亡佚了。不過相信在未來的日子裏,考古發現會不斷帶給我們更多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