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斯巴達的政體
古代斯巴達的政治製度從色奧彭普斯改革之後就基本成形,一直延續到公元前4世紀初,在兩個半世紀的過程中斯巴達政治體製的主要方麵基本未變。這種穩定的結構與雅典政製不斷發生變革形成了明顯的區別,也受到古典作家的注意。柏拉圖、亞裏士多德、波利比烏斯稱之為混合政體,並將斯巴達的強大歸因於這種特殊的政體。其實,斯巴達政體在總體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局部也在發生小的變化。
雙國王製度 在古代希臘,斯巴達是少數實行雙國王的國家。斯巴達國王分別來自兩個古老的貴族家族:阿吉斯和歐律豐。兩個國王的職權範圍沒有明確的劃分。他們終生任職,任職時間最長的是公元前4世紀的克裏奧墨涅斯二世,在位約61年(公元前370—前309年)。他們的王位世襲,王位繼承的原則是長子優先,兄終弟及。如克裏奧墨涅斯一世雖是後妻所生,但因為是長子得以就任國王。由於古代斯巴達允許再婚、重婚,有些王後往往帶有前夫所生兒子,或國王在就任之前就已生子,一般情況下,國王己出子女擁有優先權,任國王期間所生子女優先,但同時也照顧到年齡因素。如果被懷疑非國王所生,那麽雖是出生於王宮也會失去繼承權,如阿吉斯二世的兒子被懷疑血統不純,由他的弟弟阿哥西勞斯繼位。斯巴達曆史上不乏年幼國王,不能親政,此時一般由長老會議或公民大會為其指定攝政王,攝政王一般來自本王族的男方親戚,多為叔叔或堂兄。
斯巴達國王的職權主要集中在軍事和宗教領域。斯巴達國王是最高軍事統帥,可以對外宣戰,其他人不能加以阻止。在率軍出征、離開本邦之後,他們有指揮軍事的全權。公元前6世紀末之前,斯巴達國王大多同時出征,共享前線軍事指揮權,但在這之後,這一製度改為一位國王率軍出征,一位留守國內;出征的國王隻能攜帶迪斯科裏神像中的一個。迪斯科裏是雙胞胎神,同時也是斯巴達軍隊的保護神。隻能帶一尊神像表明出征的國王並沒有獨掌斯巴達軍權。從此,斯巴達兩個國王形成了一強一弱的格局。大致上,在公元前5世紀到公元前4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裏,歐律豐家族占據優勢,公元前3世紀,阿吉斯家族重新占據優勢。長期以來斯巴達以陸軍強大著稱,斯巴達國王也主要負責陸軍,公元前5世紀後期,斯巴達海軍在波斯的資助下開始強盛,在斯巴達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海軍統帥的權勢也變得炙手可熱,堪比國王,被亞裏士多德稱為第三個王室。直到公元前395年,出征在外的斯巴達國王才同時兼管海軍。但第二年,斯巴達海軍在克涅多斯遭到科農率領的海軍的毀滅性打擊,其地位一落千丈,國王的海軍指揮權也變得無關緊要。